发布时间:2019-09-05 14:12:32作者:Dr.2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某非法出售发票洗钱平台被查,涉及多家跨国药企行贿,引发业内关注。药企除了要排查这类“定时炸弹”的平台外,还应关注财政部检查重点——销售费用,主要内容包括:
1.销售费用的真实性,会议费、招待费、学术推广费是否真实存在,有没有充分依据或者证据链支撑其真实性。例如发票的内容与会议安排、邀请人员、召开地点等要素是否相符。
2.套取大额现金,尤其针对会议费、住宿费、交通费、咨询费。通常药企的学术会议费用占大头,是否有这么多的会议在开展,或者其实没有会议只是找旅行社代开大额发票。
3.研发费、广告宣传费、学术推广费、调研费和劳务费,如果出现同一单位多频次大量发票,必要时应延伸检查发票开具单位。这类单位是否有真实业务,还是药企过票洗钱的中转站。
4.会议费、住宿费、交通费、办公费和设备购置费是否真实发生,是否替医疗机构支付,为医疗机构报销费用。
5.医生回扣,重灾区是咨询费、研发费、宣传费、调研费、劳务费和讲课费。
6.销售费用是否存在按照采购药品数量向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销售返点现象。
7.工资福利薪酬是否合规,药企营销人员的薪酬支付是否通过虚假的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公司付费。
8.除了销售费用,成本项目是否存在通过空转发票等方式抬高采购成本的情况,制造费用分摊至不同药品时,分摊系数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蓄意抬高生产成本的现象。
9.收入中是否利用高开增值税发票等方式虚开营业收入。
10.存货。库存管理、合同签订、销售发货、款项收取等流程控制是否有效,是否存在药品空转现象。
11.货币资金。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关注货币资金账户,费用报销转入或外部资金回流到小金库。
药企要开展自查,严守财务合规、业务合规的底线。至少首先做到形式合规,做学术推广的钱还是有的。(D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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