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4 17:28:53作者:徐勇来源:医药经济报
【背景】
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
【内容】
《意见》提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员是指经药品监管部门认定,依法对管理相对人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等场所、活动进行合规确认和风险研判的人员,是加强药品监管、保障药品安全的重要支撑力量。要坚持职业化方向和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到2020年底,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和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基本完成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制度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再用三到五年时间,构建起基本满足药品监管要求的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体系,进一步完善以专职检查员为主体、兼职检查员为补充,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业务精湛、廉洁高效的检查员队伍。《意见》提出了五方面措施:一是完善药品检查体制机制;二是落实检查员配置;三是加强检查员队伍管理;四是不断提升检查员能力素质;五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简析】
药品的生产与产品质量息息相关,需要专业的药品检查员进行把关。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是加强药品监管、保障药品安全的重要支撑力量。(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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