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30 17:02:39作者:许伏新 杨成松来源:医药经济报
本报讯 6月1日至10月31日,安徽对该省承担疫苗储存配送的药品经营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预防接种单位疫苗储存和运输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具体检查过程中,要求对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版)》规定,对承担疫苗储存配送的药品经营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的人员与制度管理、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管理、储存运输温度监测、储存运输管理、储存运输温度异常处理及发现问题报告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要求全面排查疫苗安全风险,加强风险研判,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疫苗质量监管工作。要求在体系监管的基础上,随机抽查在库疫苗品种,并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储存配送及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落实。涉嫌疫苗质量问题的,由县级以上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依法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管理不到位、制度不落实及设施设备等问题,由卫生健康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发现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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