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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雾化吸入剂仿制:上市速度需兼顾儿童药品安全!

发布时间:2019-07-17 16:32:02作者:李蕴明来源:医药经济报

随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逐步深入,我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已取得重大进展。目前,注射剂和固体制剂发布了一致性标准,大量符合标准的国产仿制药已经上市。

但针对儿童适用的雾化吸入剂型,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一致性评价指导原则和标准。近期,行业协会、制剂联盟积极组织跨学科专家研讨会,呼吸科、儿科等临床专家、药事管理专家、制剂研究专家等联合呼吁,对于包含儿童适应症的雾化吸入等特殊剂型,应尽快出台相关审评标准。专家表示,儿童群体的用药安全不容忽视,在确保国产仿制药上市速度的同时,需兼顾药品长期使用的安全性。


 现状  雾化吸入一致性评价空白待填


在雾化吸入制剂评价领域,我国仍存在标准空白。据了解,目前雾化吸入制剂仿制药上市评审主要质控依据是2007年发布的《吸入制剂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由于后续尚未发布具体详细的一致性评价标准,所以现阶段的仿制药上市只能参考口服制剂标准。

作为被国内外指南推荐的优选哮喘治疗方法,雾化吸入是6岁以下儿童主流的治疗方式之一。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中国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16.6%,儿科患病人数约占所有患病人数的20%。目前,全国仅哮喘儿童就有1000万,细菌病毒感染引起的呼吸疾病也视情况进行雾化吸入治疗。为此,多位临床专家进一步建议,对于适用儿童的雾化剂型,一致性评价标准应高于成人。


 警示 儿童适用的仿制药上市审评需谨慎


长期以来,由于儿童专用药不足,很多患儿在服药时都被当成“缩小版的成人”对待,按照“小儿酌减”的原则服用成人药,存在着巨大的用药安全风险。“用量基本靠猜,用法基本靠掰”是国内绝大多数儿童药品的用药现状。

《2017年国家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显示,2017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共收到来自医疗机构报告123.7万份,其中0~14岁儿童患者相关的报告12.9万份,占10.5%。在儿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占87.3%,排名前三位的是抗感染药和电解质、酸碱平衡及营养药以及呼吸系统用药。

儿童用药上市后的巨大安全风险,为提高仿制药质量带来警示:仿制药的质量和上市后的长期安全性尤为重要。专家呼吁,儿童适用的仿制药上市审评,应在验证其在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后,才给予一致性评价通过。雾化吸入制剂的一致性评价研究要特别关注儿童尤其是婴幼儿特殊群体的用药。对于儿童生长发育的影响等需要更审慎的求证,应充分考虑在儿童、婴幼儿中的暴露量和分布,通过开展临床研究的方式能够更直接地观察到药物疗效及安全性。


 建议  酌情开展临床终点试验

       保证儿童用药安全性


多位专家建议可借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和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发布的关于吸入制剂等效的评价指南或标准,按照体外研究结合体内研究作为依据,建立一致性评价标准,并采用临床终点的评价方法。

业内人士指出,雾化吸入制剂由于其局部作用的特点,仅考虑体外药代动力学研究,可能不足以充分验证其疗效与安全性。吸入制剂局部药物浓度与血液、尿液中的药物浓度缺乏相关性,建立有效预测肺部药物沉积和体内起效过程的相关性模型有很大难度。

目前,我国药品质量向国际先进标准看齐是大趋势。除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借鉴及参考国际标准外,据悉,征求意见中的2020年版《中国药典》也将参考欧洲药典及美国药典,对吸入粉雾剂原料药物粒度大小等做出规定,并新增“递送剂量均一性”及“微细粒子剂量”等相关的主要特性测定指标。

专家呼吁,主管机构应重视儿童适用的特殊剂型,在加快高质量仿制药研发和上市的同时,兼顾药品长期使用的安全性,并参考国外经验和结合中国国情,综合考虑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和临床终点研究,尽快出台关于雾化吸入制剂一致性评价的指导原则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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