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经济报数字报
医药经济报医药经济报 > 正文

促进社会办医还有哪些未解决

发布时间:2019-07-17 15:54:20作者:杨长青(医院经营与绩效管理专家 泰康仙林鼓楼医院经营院长)来源:医药经济报

本月初国务院办公厅挂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办发〔2019〕28号)中,重点工作任务的第二项引人注目,要求国家卫健委、发改委共同负责,“制定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政策文件”,本月底前完成。而就在上周,该文件已以国卫医发〔2019〕42号文件形式正式落地。

笔者留意到,除了此前“被点名”的共同负责部门,科技部、财政部、人社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和银保监会也在其中。


问:新医改鼓励的社会办医相关政策出台已有时日,目前您了解到的推进情况如何?

释疑:新医改十余年来,有关社会资本办医的相关文件出台不少,到底推进如何,客观地说,我觉得是有成绩的,但距离各方的期望还有相当差距,而且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推进,社会办医的推进步伐没能达到社会、政府、百姓,也包括医务人员、医疗机构的期待。

有一些成绩是显著的,比如注册的医疗机构数量,床位数也有相当显著的提高。但是从实际运行的成效上来看,比如服务的患者数量、门诊住院的患者数量,特别是在住院指标上——这是显示医院医疗水平和能力、实际承担工作的指标,情况就不尽如人意。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反映出社会资本办医的病床使用效率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正因为效率不高,因此说还没有完全达到相应的期望。

  

问:6月12日发布的《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制定的背景您是否有所了解,对于已发布的细节,您怎么看?

释疑:社会办医,本质上是要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引进更多资源,这会触动到相当一部分现有体制内的利益群体,这些问题没有办法回避,由于原有利益群体非常强大,相关文件的要求又是比较高的,实际落实过程中就会有不少阻力。

举一个例子,比方说大型仪器设备的配置,在很早之前的一些关于鼓励社会办医的文件里都有安排,指出社会办医机构是不受太多条框限制的,因为花的不是政府的钱,是医院自负盈亏,但实际执行的时候,留给社会办医这方面的自由度并不大,大约只有不到两年的窗口期可以自由配置,后来就关闭了。现在,无论是甲类、乙类等设备,都需要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再规划。再后来,对于乙类设备的配置权,到了省一级,甲类的必须到国家层面,等等。

全国层面计划出台各种政策肯定是好事,但具体操作确实会遇到一些挑战,必须直面问题,才有可能解决问题。

比如社会办医政策中,一些公立医院会转为营利性的,一旦转了性质,就不能使用原来的财政银钱收据,连发票收据都会一并更换为国税的增值税发票。但更换后,就可能给一些患者的报销问题带来一些麻烦,直接导致社会办医机构流失掉大批客户。所以说,看成绩,不光要看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数量,更多要看服务效能、从业人员的水平、医疗服务实际产出,现在这些指标,除了受到政策,在现实的运营环境的影响下,都还远远达不到期望值。

从政策制定的角度来看,现在急需社会资本或者说社会力量用心来做这件事,可以在国家层面出台更多可具操作性的政策:最基本的,政策环境要保障社会资本办医的简单再生产可以实现。大家把资金、人员、时间投入进来,先不说有回报,至少要不亏本才能持续,这样才能鼓励社会资本继续往里投,让资本觉得“自己还能玩转的”,这就需要在市场准入方面,包括土地税费、运营管理等方面多给支持。如果没有细化的支持,就算是大的地产公司,年收入上千亿的机构,真心想来做医院,也会是雷声大、雨点儿小。当然,高端医疗、差异化服务也都会提供,这几年也一直在发展,但高端医疗毕竟是小众的,对整个医疗市场来说,真心需要更多发展普惠大众的社会资本办医,而这对于社会力量而言要沉下心去做,确实不易。


问:除了牵头部门,文件落款处还有多部委的配合,您觉得政策推进中的痛点问题还有哪些需要各部门合力?

释疑:回到由卫健委、发改委来牵头的“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政策文件”,挑战依然不少。卫健委需要主抓公立医院改革,又主管公立医院,责任不轻;发改委需要站在全社会或者说更高的层面来推动,但需要很多措施和手法做好各方利益平衡,一样不容易。

印象中,之前类似的文件已经征求过很多此意见,有面向专家、专业人士的,也有面向社会的,大家都来参与文件内容制定过程,现在能看到落地的时间了,也是好的,只是在更细节的内容层面,包括准入、土地、税收等,依然需要多部委协同推进。

可以预计,卫健委、发改委牵头的这个文件应该会涉及社会办医院的运行和审批。特别是放管服改革,提高准入审批效率、今后社会办医院如何与公立医疗机构和合作、相应的人才管理(执业注册、多点执业等)、三级校验优化方面,可能会是重点规划的方面。

本次出台的一些关于促进社会办医的新思路,尝试了新做法,笔者对其中两个提法印象深刻。一是告知承诺制的推出,相比备案制更便于操作,但并不做太多限制,比如取消对床位规模的要求等,购置乙类大型设备也实行备案制,这是一个会有可操作性的重大变化。

二是尝试医保医师认定制度的推出,当然这不局限在社会资本办医的防卫。未来,如果有医保违规的情形发生,可以直接通过医疗机构对医生的处罚来实现,而不是局限对整个医院的处罚,这是很大的发展,可以更好地协调医疗资源,穿透性地改变医疗资源的运用和医疗行为的调动。

说到底,要推进社会资本办医,涉及的部门非常多,卫健委和发改委只是牵头。比如在市场准入方面,还会涉及财政部;在土地资源方面,会涉及自然资源部;税收方面,会涉及科技部、税务总局等;放射性大型设备的配置,还涉及环保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人才培养,涉及教育部……如果说还有其他方面的话,商业保险也算其中,那么,银保监会的角色也不可或缺。


问:从您作为行业研究专家的层面,您对此项工作的实施还有何期待?

释疑:笔者以为,国家应该站在更高、更广、更深的维度看待社会资本办医。从供给端,是提升医疗服务的供给;从政府层面,可以提供给患者、社会、公立医院的从业者多一个选择的机会;从服务端,可以有效改善社会健康状态,提升社会运行效能。当然,在推进过程中,会遇到外部环境、内部竞争带来的各种挑战和问题,但如果不能给大家多一个选择项,医疗品质也没有办法得到全面的保障——缺少竞争,就缺少品质,这在任何行业发展中都是不争的事实。面对现实,有很多的博弈、很大范围的博弈,构成了目前发展的状态。

笔者也同样期待,社会办医这样一个有益于国家和社会、有利于百姓健康的好事情能够持续健康发展、有效推动,让老百姓多一个选择,让政府和社会也多一个选择,让中国的医疗品质在效率、体验、安全等各方面都有全面的提升,这才是最理想的结果。


此内容为《医药经济报》融媒体平台原创。未经《医药经济报》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 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需获得授权请事前主动联系:020-37886610或020-37886753;yyjjb@21cn.com。



医药经济报公众号

肿瘤学术号免疫时间

医药经济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