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17 15:33:46作者:国联证券来源:医药经济报
【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提高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陕西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应制定执业药师在岗工作时间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执业药师必须在职、在岗。在执业药师非工作时间,药品零售门店可采用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远程审方方式,作为补充开展处方审核和合理用药服务工作。鼓励执业药师、药师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在药品零售企业多点执业,作为驻店执业药师不在岗的补充。
《通知》还提到,鼓励实行“七统一”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置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设置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可不配备执业药师,由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提供在线审方和药学服务。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慢性病患者档案管理制度,由执业药师凭患者处方、诊断证明等为慢性病患者建立档案,对建档患者半年内购买治疗慢性病药品的,可不凭处方,根据档案记录直接购买。
【点评】
通知内容主要包括两点:一是在执业药师的非工作时间,零售药店可采用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远程审方方式;二是鼓励执业药师利用节假日、业余时间在零售药店多点执业。此外,规范执业药师在岗履职的要求。此举是在大规模检查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之后,作为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执业规范的补充。目前对零售药店合规销售、挂证整治后,单体零售药店的经营成本提升、利润压缩,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
(国联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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