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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支付标准 能否年内出台

发布时间:2019-05-17 16:50:36作者:李连保来源:医药经济报

医保支付标准  能否年内出台


自2015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完全放开药价后,药品价格完全交给市场来调节。交给市场并不代表政府就放任不管,目前多形式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形成,药价的形成更加科学和合理。

深化医保支付改革

对于药品价格的形成,利益相关方的参与程度越来越强。其中,大家最关心的医保支付价的形成机制,各地区都在积极探索。去年,作为医改明星的福建打响了医保支付改革的第一枪。据统计,今年新增医保支付改革的省市自治区10个,除北京和西藏没有出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具体文件外,全国已经全面推广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

去年年初,国家发布《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对320个病种实行按病种收费,并要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2017年底前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数不能少于100个。今年2月,人社厅发布《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病种推荐目录》,公布130个医保付费品种,为各地开展按病种付费提供病种选择。

据去年流传的征求意见稿以及相关领导透露,医保支付标准的制定方法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竞争性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采用同类产品参考价的办法制定;二是非竞争性药品,将采用医保谈判的形式,形成医保支付标准。

医保支付标准不是价格,但影响价格,是药品价格管理的关键,要通过医保支付标准的不断调整来发现药品、医疗服务的真实成本,引导价格合理形成。除此之外,它的另一个“杠杆”作用是盘活“以按病种付费为核心”的医保支付改革。

业内普遍认为,国家医保支付标准或将于年内由新组建的国家医保局出台。目前来看,年内出台的希望渺茫。不过去年年中,国家卫健委体改司领导曾在会上透露,医保支付标准已经制定好,只是公布还待时机。虽然国家版本仍难产,地方层面却已有不少动作,如福建、海南、安徽等地都已出台了本地医保支付标准。在这些省份中,国家医保局首站调研的福建,最受业内关注。

支付标准制定纳入日程

未来医疗保障局将承担“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的工作,这就意味着,该部门成为医药市场的最大购买方,“省集中招标-医院使用药品-医保报销药品”的体系预期会产生重大变化,同时药品的销售和使用也将产生巨大影响。

新的医保局在服务体系与支付体系理顺职能,特别是在药品招标采购方面,实现了支付方和操作方统一。此前出现的药品招标主体不分离、“唯低价是取”加剧恶性竞争等现象或将得到有效缓解。

从另一方面来看,医疗保障局将人社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计委的“新农合”职责,以及国家发改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等整合,结合医保药品支付、定价和采购监督三大职能。医保支付标准的制定,医保局应该也已纳入日程。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是一种卫生资源,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供需双方之间,药品的信息是不对称的,消费者是无知的。同时,药品具有利他的外部性,具有不确定的风险和效益。因此,药品不能完全依靠市场规律来进行调节,药品价格需要政府进行宏观调控。

我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作为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医保支付价)的制定,医保局既要考虑公众的利益,也要考虑医疗方的利益,还要考虑药品供应方的利益,如何将多方利益达成平衡,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医保支付制度,给政策制定部门提出了很高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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