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17 14:46:04作者:本报记者 齐欣来源:医药经济报
工商关系不只是“单一配送”
截至5月14日,一致性评价受理号已达到1100个,共358家企业参与。伴着第二批带量采购最快将于第二季度启动的风声,除了关心价格降幅,一些执行细则会不会进一步调整成为业界关注焦点,其中关于单一配送的讨论不断,这将决定下一步工商关系如何发展。
单一配送会调整吗
虽然首批带量采购中标品种价格大幅跳水,市场空间面临压缩,但是如果没有通过一致性评价,将意味着直接失去竞争资格。当前,企业正在争分夺秒,5月以来,多个品种陆续通过一致性评价。
5月6日,上市药品目录集新增北京万辉双鹤药业的盐酸二甲双胍片缓释片、浙江永宁药业的坎地沙坦酯片、齐鲁制药的阿德福韦酯片等3个品种。5月8日,齐鲁制药4类仿制药来那度胺胶囊(25mg)获批上市,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也是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5月10日,继扬子江、万邦医药之后,重庆康刻尔制药的格列美脲片顺利通过一致性评价。
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启动第二批带量采购日益成熟。值得思考的是,在首批“4+7”中,中标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商业承担配送职能,下游议价能力弱化。
观察梳理发现,在首批“4+7”试点城市,大部分地区均执行单一配送方式。带头城市上海要求,遵循一个中选品种仅委托一家药品配送企业负责配送原则。同样,深圳要求生产企业委托1~3家药品配送企业,公立医院在生产企业指定的配送企业中每个中选品种选择1家配送企业。
沈阳市也在发布的《沈阳市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中明确,中选药品可由中选企业直接配送,或按照一个中选药品全市委托不超过一家配送企业配送的原则。同时,配送药品范围须以覆盖全市所有地区、具备24小时内向全市所有医疗机构配送中选药品的能力和条件,不允许通过第三方购买中选药品。
从各地公布的配送企业来看,上海“4+7”配送企业为国药控股和上药控股。其中,国药控股配送13家,上药控股配送12家。北京市虽然没有执行单一配送,但是配送企业也比较集中,华润、国控占据较大数量比例。
有企业人士向记者坦言:“首批执行单独配送可能是出于探索试行的考虑。一方面,带量采购的目的之一是压缩商业环节,所以要求商业仅承担配送功能,并交由医院覆盖率高、配送能力强的商业公司。另一方面,试点城市都是相对发达地区,大型商业在这些地区的布局相对完善,所以均由大型商业拿到配送资格。不过,随着带量采购范围扩大,配送要求也相应提高,能否保证供应也是医保部门重点关注问题,所以可能会放开配送企业数量。”
专业化推广依然重要
执行带量采购将大幅减少配送企业数量并非首例。以安徽市场为例,按照2018年8月发布的《药品带量采购指导意见》要求,安徽省探索推行“16+1”带量采购模式,同时将带量采购的主导权“下放”地级,各地市公立医疗机构组成联合体,配送商遴选的配送企业原则上不超过15家。不久前,国药控股拿下安徽省医药集团在业界也被解读是在为带量采购做准备。
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措施旨在减少药品流通环节。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2018年药品监管统计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1月底,批发企业数量为14000家,比2017年的13000家增加1000家。对此,分析人士指出:“短期来看,在‘两票制’等政策执行下,商业企业数量并没有减少,这也说明商业企业的作用和价值对工业企业依然十分重要。”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4+7”带量采购推行,配送商数量将大幅缩减,商业格局进一步洗牌。而在执行“两票制”的两年多里,一直鼓励推行“一票制”。随着“4+7”进一步扩面,“一票制”或将成为现实。
一般来看,带量采购主要有两种配送模式:一种是招品种和厂家,由中标企业指定配送企业。第二种是以市或以医院为单位,招配送企业,这种模式影响比较大。前述分析人士表示:“再大的商业企业也不可能覆盖所有终端医院,不同省份有不同参差的地方商业公司,对工业企业来说,如何选择商业伙伴成为重要命题。”
现阶段,商业企业的专业化推广十分关键。已有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哈尔滨三联药业副总经理梁延飞告诉记者:“带量采购对企业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能否实现产品在市场中的延续。当企业用节省的销售费用降价换量后,下轮采购中由于没有销售费用维护,且临床替代产品竞争激烈,产品是否还具备优势,是否会被其他品种替代。目前,企业仍需要通过学术推广才能有效到达终端,所以对营销模式改变存在担忧。”
某“4+7”中标企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为了快速实现市场覆盖,企业采取‘自己做学术工作+代理’两条腿的推广模式。”“4+7”后,一位代理商则认为:“以代理为主的企业,如果砍掉代理,就没有了市场开发。而且一些大品种如果需要办理医保、挂网,以及比较高级的政府事务工作,企业依然需要依靠商业企业操作。像专业化的代理制就是把产品利润的最大化让给销售渠道,自营反而令药品价格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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