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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护士注册权执业素质不可放

发布时间:2019-05-08 15:50:30作者:徐木来源:医药经济报

下放护士注册权执业素质不可放


长期以来,护士执业注册都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审批,尽管法律法规对办理时限有明确规定,但是实际上很少做到位,以至于办一个护士执业证要等相当长时间,而这一情况也许有望从此改变。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做好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将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施的部分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下放至市级(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具体规定是,“护士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护士执业注册(含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等,下同)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护士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护士执业注册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简单地讲,就是谁批准设立的机构,谁负责该机构护士的注册审批。

事实上,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国家也有相关规定。不久前,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公布,取消25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6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层级。在下放6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层级中,就包括了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

除了下放注册审批权限,相关部门还对护士执业注册流程等问题给予正面回应。

一是优化护士执业注册流程。按照“便捷高效、开放共享、公开透明、便民惠民”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护士执业注册流程。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制订全省统一的护士执业注册审批办事指南、申请材料、表单内容、承诺时限等,实现省、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服务事项无差别办理。市级(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予以细化。要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网上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审核审批、变更有关信息等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一站式”审批服务,实现“一窗”分类办理,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简化审批有关材料。进一步精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材料,实现“三表合一”,即将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和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合并为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要尽量减并证明材料,可以通过全国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查询到的,或者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额外证明。

三是缩短发证补证时间。对申请护士执业证书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申请人提交的业务申请,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缩短证书发放时间。鼓励通过邮寄等方式,将证书直接发放给申请人,也可发放给申请人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方便申请人领取。对需要补发护士执业证书的,由现执业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予以补发。

总之,与医师执业注册相比,护士执业注册审批层级确实要高得多。由于层级高,注册需要的时间就长。如今,在依法依规下放审批权限并优化流程、简化材料、所短时间规定出台后,对护士执业是重大利好。但需要提醒的是,尽管对护士执业注册审批也提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但还特别提出要坚持“保障安全”的原则,要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因此,下放审批权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及执业标准和规则。护理质量人命关天,护士素质不能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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