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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整治保健市场 并发布处罚案例

发布时间:2019-05-08 15:26:50作者:许晓锐 郭曼来源:医药经济报

昆明整治保健市场 并发布处罚案例


本报讯  昆明市市场监管局近期开展了为期100天的保健市场联合整治行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截至2月底,全市各级相关职能部门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8万元,立案查处案件59件,已结案36件。

为警示违法违规企业守法经营,并提醒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将近年查处的部分保健市场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发布。

案例一:会销发展会员,虚假宣传吸引老年人

昆明某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会议营销的方式发展会员,销售保健食品,通过多种方式吸引本地老人到公司住所领取小礼品然后登记个人信息。当事人宣称其销售的产品可以治疗脑癌、直肠癌等疾病,对其销售的保健品在性能、功能、用户评价上做了虚假宣传,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事实。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盘龙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二:使用过期医械被罚

昆明某医院诊所因管理不当、未及时清理不合格医疗器械,牙科操作台抽屉内摆放有已使用过的义齿基托树脂和牙科分离剂。

当事人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等规定。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使用的过期医械,并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三:药房销售过期保健食品被查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区某健康药房分店检查时发现,该药房货柜摆放的善存维生素C加E软胶囊生产日期为2017年2月7日,保质期为24个月,已超过保质期。该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中“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没收了超过保质期的善存维生素C加E软胶囊,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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