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08 15:22:04作者:本报记者 胡睿来源:医药经济报
DTP药房贯标 标准高于GSP
随着医改政策不断深入推进,医院药品处方外流成为趋势。近日,记者在中国医药商业协会《零售药店经营特殊疾病药品服务规范》贯标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在各有关生产企业支持下,国内药品零售龙头企业纷纷建立起专业的零售药房(业内俗称“DTP药房”),以满足特殊疾病患者的购药及相关服务需求。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底,我国DTP药房约有1280余家,销售过百亿元。根据IMS和GlobalData的数据推算,到2020年特药药房市场空间约6100亿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我国特药药房发展迎来利好,主要基于新药审批速度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处方外流、医保支付政策改革,以及药品招标价格谈判等多项政策落地。同时,因为经营压力,药店开始寻求差异化,经营DTP药品不仅能锻炼医院药品供应能力,也能逐步建立起经营管理医院药品的经验,为将来承接大规模处方外流打好基础。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执行会长付明仲表示,在“三医联动”的驱动下,特药药房已经进入发展黄金期,特别是在GSP认证取消后,特药药房的发展亟需有章可循。她透露,《零售药店经营特殊疾病药品服务规范》不仅是行业发展转型的创新结果,也将为修订《药品管理法》做参考依据,下一步制定的《定点医保药店管理办法》和《医保基金管理办法》都会有所涉及。
“三医联动”催化市场
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就有了特药药房的雏形,但由于政策等多方面原因限制,这些药房被迫转型。1999年,北京金卫药房率先开始经营心脑血管自费药品,成为我国第一家名副其实的特药药房。2003年,医保全新药房“康德乐”异军突起,开始经营特殊疾病药品,我国的特药药房成规模发展。
付明仲坦言:“近年来,我国各地经营特殊疾病药品的药房虽然不断涌现,但发展仍刚起步,且尚不规范,行业内缺乏统一的经营与服务标准。”目前,中国零售药店还没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仅仅将专业药房分成慢病药房和特药药房,这与欧美等国上百年药店分级管理的实践经验相比差距甚远。
付明仲认为,DTP药房必须实现三方信息共享,即与医保和医院分别接轨,《零售药店经营特殊疾病药品服务规范》设定的标准中就包括三方信息共享,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自费患者受益。比如刚上市的药品不可能进入基本药物目录,也不可能进入医保目录,需要一个过渡期,新药、特药、疑难杂症药品要到专业药房购买。
北京同仁医院总药师王家伟强调,特药药房必须建在医疗机构的旁边,成为医疗机构的“院边店”,且每家特药药房必须配备两名执业药师,这是“硬约束”。
他指出,未来中国的特药药房发展一定要与国际接轨。但需要关注的是,经营特药药房一定要合规。目前,中国执业药师数量虽然庞大,但真正从事药师服务的人员却寥寥无几。不完全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中国注册于社会药房的执业药师数量已经超过40万,但2/3的人员从事其他岗位,仅有1/3的人员从事药师管理服务岗位。
已完成36家试评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秘书长叶真介绍,截至2019年4月中旬,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已完成36家专业零售药房的现场达标试评工作。通过对门店实地现场查看、人员实操演示和与标准各项比对,并对标准条款的细节问题结合现场试评进行修改和微调,全面验证标准条款的适用性和可行性。
药品零售是医疗卫生事业的组成部分,是“三医联动”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更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阵地,关系到保障患者及广大百姓用药供应和安全。付明仲表示,该标准的实施有两方面利好:一是便于监管部门对专业零售药房实行标准监管,较好地形成市场风险发现和管理机制;二是便于生产企业选择符合要求的专业零售药房合作,实现个性化营销推广,降低营销成本。在医改进程中,该标准的实施能为零售药房承接医疗机构门诊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奠定较好的管理工作和操作规程基础,利于医药分开工作的推进。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商务招标总经理徐宜富表示:“药店分级管理的征求意见据相关方透露基本已经定稿,很快就会对外颁发。”他表示,新的零售DTP药房一定要以患者为中心,整合医院、药店和厂商三方资源。未来,DTP药房一定会向类似于医院药房的品牌化、职能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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