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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后续效应显现

发布时间:2019-05-07 15:41:16作者:安稳督 老戴来源:医药经济报

4月3日,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4+7”试点工作汇报,充分肯定了试点取得的初步成效,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部署。4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药品集中采购试点作为主要话题之一,由国家医疗保障局陈金甫副局长介绍了药品集中采购的具体情况。国家领导和相关部门密集阐述药品集中采购的进展情况,可见国家的重视程度。当前,“4+7”试点已经产生一定的后续效应。


回款后半程如何操作

 

“4+7”中选结果公示后,除了降价幅度让人震撼,也有不少对集采的种种疑虑;首先是临床使用消极,导致采购滞后,不能如期履约;其次是在医疗机构拖欠货款为常态的情况下,回款是否有保证。

4月16日,国新办举行的例行吹风会专门介绍了试点集中采购的执行进度:4月1日起,11个试点城市全面启动,短短半个月已完成约定采购总量的27.31%,进度超预期;在各种配套措施的严密监管下,集中采购成功地迈出了第一步。

工业的货款回收还需要审慎看待。整个货款的回收流程是,先由医保基金支付给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回款给商业配送公司,后由商业配送公司回款给工业企业。回款的前半程即社保基金到医疗机构,在国家政策的强力推动下,应该可以如期到位,但在后半程,和非集采产品的回款是否有所区别,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两年内消除价格差异


“4+7”执行后,试点城市和非试点城市药品价格的巨大差异,是当前面临的现实问题。同一产品,恩替卡韦在试点城市上海卖17元,在江苏非试点城市卖310元,引起了社会热议。

不少患者已经习惯了药价虚高,对于这么大的降价幅度表现出不适应,甚至有患者质疑便宜药是否假药,经耐心解释后才放心使用。当然,对于药品质量,集采产品都已经通过一致性评价,并且都有严格的监管措施,在这方面,工业企业也不敢有半点疏忽。

由于采购机制不同,这种价格差异暂时无法避免。为此,国家对非试点区域以及未中选产品做出了价格调整安排,制定了以中选价格为基准,通过最高限价、医保支付价等监管措施,争取在两年内消除这种价格差异。


降价趋势大范围推广


国家医疗保障局2月28日发布的配套措施意见(2019)18号文,对非中选药品的价格管理作出明确规定:非中选产品价格为中选价格2倍以上的,2019年按原价格下调不低于30%为支付标准,2021年前调整到中选产品价格为支付标准,鼓励非中选企业主动降价;非中选产品价格在中选产品价格2倍以内的,原则上以中选价格为支付标准;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不设置过渡期,2019年支付标准不高于中选药品价格。可以看出,非中选企业的缓冲期并不长,也要面临以中选产品价格为基准的调整。

在“4+7”政策引导下,价格调整向非中选产品、非集采目录产品、非试点城市逐步蔓延。以非试点城市武汉为例,集采目录产品盐酸右美托咪定注射液中标企业为扬子江药业,中标价133元/支。为了抢占市场,江苏恒瑞主动降价至128元/支,政策导向明显。3月26日,四川采购平台114个药品主动降价,外企知名原研药品纷纷主动申请降价。福建更以全省60%市场跟进“4+7”带量采购结果。“4+7”的星星之火初见燎原之势。

面对不可避免的价格倒逼,工业企业唯有顺应国家政策,改变思维,改变传统的坚守价格底线策略,该出手时就出手,不抱侥幸心理,也许能占得一些市场先机。降价后的产品,价格虚高部分基本被挤压殆尽,价格体系变化倒逼销售模式改变。工业企业要更专注于产品研究和推广,以医患临床需求为导向,让医药推广回归本质。

“两会”指出,2019年5月1日起,各地可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至16%,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常见的慢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一方面是大基金池的源头压缩,另一方面支付标准抬高,医保压力转移,也就是降低药品价格,所以,降价已是定局,而且会持续加速。压力承接者,就是药企,降价波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利润缩水,去中间化已经成为仿制药流通的必然走势,精简人员是普遍现象。


梳理工业资源对号入座


从工业的走势看,化学药企业的创新药和仿制药不同阵营逐步显露,纯普药的中小企业可能没有生存机会。中药企业暂时安全,但也会面临价格和推广规范问题。本来可以用仿制药的利润供养创新药的投入,但是迫于医保负担,依然需要压制仿制药的无序野蛮生长,同时净化医疗环境。

“4+7”无疑是将仿制药变为普药,以量换价,专心生产仿制药的企业把精力集中于生产管理,留有少量利润即可,仿制药导向成本管理与质量管理,显然,打通上游,实现原料药供应一体化才是仿制药在价格战中获得优势的关键。而创新药企业只有在专长领域做领军产品才能生存,虽然漫长的研发道路痛苦且风险很大,但企业可以凭借产品专利获得高端市场的高额利润。


外资仿制药参战


原研药的垄断地位受到挑战,仿制药登台自然少不了外资企业。作为世界仿制药工厂,印度拥有世界上最多的DMF证书。去年执行的取消包括抗癌药在内的28项药品进口关税,不少印度企业认为,这是他们期待已久的开发中国市场的契机。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接受药品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技术指导原则》,认可创新药的境内外同步研发在境外获得的临床试验数据,以及具备完整可评价的生物等效性数据的在境外开展仿制药研发数据。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5.2类进口仿制药申报最多的来自印度。印度仿制药进入中国,势必带来国内仿制药企业的洗牌大战。


处方外流动力增加


从渠道流转过程看,仿制药空间被压缩后,首先是产品空间消失,有销量保障,通过医院用量的要求,控制医院处方行为。带量的产品意味着计划指标已经下达,不需要以前那种依靠代表维护、带金推广达成指标,产品线由推广转为配送,推广人员价值失去,留下商务人员即可。

这时,最合适的合作伙伴当然是国字号的几家大商业公司,整体合作,拿到全国配送权,增加规模效应。产品带量走向份额集中的同时,流通配送也走向统一,带量产品的代理商成为名副其实的配送商。此外,更低成本、高效率的第三方配送可能借此进入主流领域。

用药结构只是部分微调,因为带量品种数量较少,但均为用量较大的产品。随着过评产品增加,带量采购目录将会扩容,而医院整体使用品类的用药范围和目录品种数会大幅减少。实际上,医院目录越是受限制,处方外流的动力就越大。国家发文取消医院自建药房和药房托管,意图剥离医和药的利益关联,很多地方已经传来关闭院内自费药房的消息。

此外,院外药房进店门槛开始提高。笔者近日走访部分院边连锁店了解到,去年院外产品处方带动的产品大约收取15%的费用,实销月结的方式比较普遍。今年开始,进店产品均收取进店费用,单产品2000~3000元不等。因为院外产品越来越多,产品陈列位资源紧张,借此可以增加药店收入。从政策导向上看,医院用药逐步走向“限定”目录内,竞争品种在医院的销售难度大大加强,很多医生不再进行处方拦截,患者自主选择购买方式和场所。


零售药店竞争激烈


虽然处方外流利好零售院边店,但零售药店的日子也未必好过。且不说线下店铺日益高企的固定成本和人工成本,带量采购降价产品,尤其是常用慢病品种,一定会影响药店零售价格。如果医院的价格按照中标结果执行,那么院外药店的同产品只能撤出。不仅如此,由于零售药店有患者自选的特性,在试点城市带量采购落地执行后,带量产品在院内的销售价格将出现前所未有的低价,院内外价格差会导致药店丢失一部分价格敏感的患者流。

同时,北京的连锁便利店开始销售药品和器械,如果此举得到更大范围的鼓励和推广,传统药店零售业务将会受到冲击,尤其是乙类非处方药和器械。按此推理,药店将出现分化,一种是专业性处方药药房,一种是非处方药和食械健为核心的便利性药房,当然包括线上药店。药店准入门槛降低也意味着竞争加剧,价值比拼更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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