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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同通用名价格联动 未中选药企何去何从

发布时间:2019-04-17 16:21:52作者:王雪琴来源:医药经济报

4月15日,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发布《2019年关于开展安徽省集中采购药品全国省级最低中标价申报工作的通知》,拉开了又一个招标采购大省全国价格联动的大幕,再次验证了全国招标采购价格联动一体化的趋势。与此呼应的是,“4+7”城市对中选品种的竞品厂家(同通用名药企)也已经开展价格联动工作。


过评产品价格联动


对于已经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4+7”城市参加联采但未中选品种都跟进联采价格:

1.上海实行梯度降价,除重庆、厦门外,其余试点城市全部明文规定,跟进上海市梯度降价结果。

2.除厦门、深圳外,其他城市均明确规定,同通用名产品联动降价(按剂型、规格、包装差比价计算)。

3.北京、重庆规定,按照梯度议价结果和全国最低价,两者取低执行。

4.深圳规定:2016深圳目录已成交的,上海市梯度降价为价格上限;其他未中选药品,价格降幅不得低于2018年医疗机构价格与中选药品价格之间价差的25%。且不得高于其他地区最低终端零售价。2016深圳目录未成交的,不再采购。若出现未中选药品供医疗机构价格低于中选药品价格等情况,经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同意后,方可纳入深圳市药品集团采购平台。

目前来看,11个城市都要进行价格联动,跟进上海梯度降价,部分城市要求按当地中标/挂网价格和全国最低价取低执行。具体来说,只有厦门、深圳尚未扩大到按通用名进行价格联动。总体来看,按通用名进行差比降价是大势所趋。之前,有药企想按剂型或规格进行差异化销售的策略被政策堵死了。


未过评产品低于中选价


对于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4+7”试点城市都规定,除中选品种外,其余同通用名产品价格都不得高于中选品种价格。

1.上海、北京、深圳规定:同品种超过3家通过一致性评价,则不再采购未通过一致性评价厂家。

2.除厦门、深圳外,其他试点城市均明确规定,同通用名产品联动降价(按剂型、规格、包装差比价计算)。

3.北京、重庆规定,同通用名产品按照联采价格和全国最低价,两者取低执行。

目前,只有3个城市规定,有3家以上企业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不再采购,比预想的城市要少,这就给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企留有喘息机会。价格方面的要求比过评的未中选品种高,也完全可以理解。


未中选药企未雨绸缪


随着国家集采持续推进,联采目录同通用名药品的未中选生产企业何去何从?

1.加快升级转型。未来几年,行业整合已是大概率事件。目前,有实力的仿制药企业除了在“低成本与规模化”深耕细作,还布局抗肿瘤药、生物类似药等高技术壁垒领域研发,实现转型升级。

2.转变销售渠道侧重点。“4+7”产品对医药代表的需求大幅下降,部分中小商业公司营销队伍面对生存压力。竞争激烈、不具备进院优势的产品,药企不妨和当地配送企业合作,开发药店和第三终端,抢先占领零售市场。

3.同类适应症替代。这是一种差异化战略,局限性也很明显。药企再研发普通替代品,除了时间上来不及,资金投入也比较大,还容易造成企业内部竞争。比较可行的策略是研发最新一代该适应症的药品。比如此次“4+7”集中采购中,产品降价幅度最高的恩替卡韦目前是我国抗乙肝病毒一线用药,但现在全球公认最好的乙肝用药为替诺福韦二代(简称TAF)。TAF于2018年11月8日在国内获批,当年12月8日正式上市销售,中文商品名为“韦立得”,国内专利保护于2021年7月20日到期,美国专利保护于2022年5月7日到期,相信已有企业开始布局该仿制药的研发及报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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