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经济报数字报
医药经济报医药经济报 > 正文

三方面创新制度建设与监管方式

发布时间:2019-04-11 14:49:57作者:叶岚来源:医药经济报

建立“保健”市场乱象整治长效监管机制意见征集

三方面创新制度建设与监管方式


自年初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3部门共同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以来,集中整治了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食品(保健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重点行业及领域中存在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规直销和传销,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等。

为有效遏制“保健”市场乱象,形成持续整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百日行动”联合工作组拟研究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法制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近日还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建立“保健”市场乱象整治长效监管机制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为4月20日。

建立“保健”市场乱象整治长效监管机制,必须重视“协同共治”作用,即跨部门协同与社会共治,建议重点从三个方面创新制度建设与监管方式。

1. 解决消费者或受害者诉求能否及时有效传递给监管部门的问题。

建议结合“保健”市场消费者的群体结构,以及手机用户和移动网络用户大幅上涨的特点,开通以全国统一的热线服务与手机端问题上报为主、以网站留言与电子邮箱为辅的多渠道问题上报形式,实现消费者诉求的“无缝”传递。

2. 解决监管诉求与监管资源的匹配性问题。

将“保健”市场乱象问题上报渠道、各级政府政务服务热线、相关部门自行采集的问题等多渠道采集的问题在统一平台上汇集、分类与分派,根据消费者反映的最迫切、最严重的问题和领域优化配置监管资源,确保不同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发力,最大限度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3. 解决监管信息不传递与公众风险沟通不到位的问题。

建议以监管部门门户网站监管信息动态更新与针对性问题个性化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准确、有效地将监管动态与“保健”市场消费风险提示等向消费者发布。

(本文作者系清华大学博士、上海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


此内容为《医药经济报》融媒体平台原创。未经《医药经济报》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 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需获得授权请事前主动联系:020-37886610或020-37886753;yyjjb@21cn.com。



医药经济报公众号

肿瘤学术号免疫时间

医药经济报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