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11 14:29:02作者:李宾来源:医药经济报
FDA对RBM的新解释
3月14日,美国FDA颁布了一个草案,列举8个问题,对基于风险的临床研究监查RBM(Risk-Based Monitoring)进行解释。虽然这只是一个草案,但从FDA对这8个问题的官方解释,可以看出FDA对基于风险管理的中心化监查的基本观点。这些观点对我们怎样在中国开展基于风险管理的中心化监查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这8个问题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关于怎样开展基于风险管理的中心化监查(5个问题);第二部分是关于如何撰写监查计划(1个问题);第三部分是关于监查结果的跟进和沟通(2个问题)。
总的来讲,FDA对中心化监查的观点,同国际上专业临床研究公司的现有做法是一致的。让人感觉到,FDA指导原则的形成参考了行业中现行的实际做法。FDA的指导原则来源于行业的基本实践,形成原则后又来指导行业实践。
重视风险管理计划
在制定项目管理计划的时候,往往要制定风险管理计划,作为项目管理计划的一个部分。随着FDA对风险管理越来越重视,以及基于风险管理的中心化监查的广泛开展,风险管理计划已经单独成为一个临床研究的重要文件。风险管理计划中,依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风险的可觉察性和风险的危害程度,对各种风险进行了分析和分类。风险计划还要注重那些少见但危害性大的风险,并随着研究的进展而不断更新。
中心化监查频次
中心化的远程监查同传统的现场监查一样,也需要制定监查的频次。例如,是每月一次还是两周一次。中心化监查的频次可以与现场监查的频次相结合,也可以单独有自己的频次。例如,可以确定为每月进行一次中心化的监查,每两个月进行一次现场监查;或每次现场监查以后开展两次中心化监查。实施中心化监查的团队,可以是实施现场监查的团队,也可以是独立的团队。
采用基于风险分析的中心化监查方法,需要监查员有更多的经验。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很多情况下,公司仍然是将最有经验的监查员安排到第一线。同现场监查一样,中心化监查也需要有预约函、监查报告和跟进函,这些文件对中心化监查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同样也要根据ICH GCP的要求进行保存和归档。
远程监查虽然是在办公室进行,但不是每天都远程监查相关数据,而是在确定的工作日期才对数据进行查看,同时就监查发现的问题与研究者进行沟通。但是,在远程监查的时候,电话沟通替代了面对面的沟通,相关的沟通也需要记录在监查报告中。对发现的问题,也需要进行记录、报告和跟进,直到问题解决。例如,通过中心化监查发现的严重方案违背,也应该根据伦理委员会的要求及时进行报告。
有重点地监查
在制定监查计划的时候,需要考虑影响临床研究质量和进度的各种情况。在实施中心化监查的时候,应该结合风险分析,针对受试者权益和安全性以及对临床研究结果的可靠性有影响的数据和程序,有重点地进行监查。例如:知情同意书、入排标准、主要评价指标等。有些知情同意书看起来很规范,但为了方便患者的入选,对于关键的试验程序没有讲清楚,这样做就存在非常大的风险。
监查计划更详细
该草案同时给出了监查计划的内容。虽然FDA在2013年8月推出的《基于风险的临床研究监查》指导原则中已经给出了监查计划的内容,但这次给出的监查计划的内容更加详细,将风险分析与中心化监查进一步结合起来,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可以作为大家制定监查计划的模板。
CRC的职责
该草案还提到了临床研究协调员(CRC)的职责问题。这个问题在中国一直都有争论,CRC到底可以做什么?草案中强调了研究协调员对保证临床研究质量起到关键的作用,这一点对于中国的研究者和申办方也是感受颇深的。同时该草案认为研究协调员可以招募受试者、收集和评估研究数据、更新研究记录。当然,具体到每个CRC来看,CRC承担的职责,与CRC的教育背景、资质和经验等有关。
此内容为《医药经济报》融媒体平台原创。未经《医药经济报》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 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需获得授权请事前主动联系:020-37886610或020-37886753;yyjjb@21cn.com。
粤ICP备17121623号 国内统一刊号:CN44-0098 邮发代号:45-18 广告热线:020-37886663 订报热线:020-37886650
Copyright www.yyjj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医药经济报公众号
肿瘤学术号免疫时间
医药经济报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