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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控如何 体现量价挂钩

发布时间:2019-04-10 15:49:17作者:夏文宣来源:医药经济报

4月2日,福建省医保局刊发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保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应当说,在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明确将制定全国辅助用药目录背景下,福建省结合自身实际用药需求所开展的相关工作,真正做到了公开透明,发布及时。


尚存两点疑问


但是,读完《通知》之后,笔者尚存两点疑问:

1.用量大的药品纳入监控是否合适。在业内,销售金额大、缺乏循证医学证据、临床使用宽泛的辅助用药被戏称为“神药”,此类药品严管无可厚非。但将发货金额超过500万元的药品、月均发货金额排名前20名的药品、月均发货金额超过200万元,且环比增长30%以上的药品全部纳入监控工作重点,是否妥当?

“用量大,采购金额高”有可能确实是临床有需求,患者有需要,但《通知》在重点监控清单的制定中,强调要求“重点对……以及其他价格高、用量大的药品进行评估,提出拟纳入重点监控药品清单报省医保局研究确定”,是否妥当?

2.用量大的药品降价是否合适。《通知》要求,对月发货金额超过500万元的,责成生产企业从次月起按照《关于开展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7〕16号)规定调低挂网价,并相应调整最高销售限价及医保支付标准,调低的挂网价不再回调。

问题是,市场机制下,药卖得好、卖得多,价格就非得往下调?如果“薄利多销”说得通的话,销量一般的药是否应该价格往上调整?另外,医药政策处于变化中,今天卖得好并不代表明天也卖得好,如果今天量大价格下调了,那么明天一旦随着竞争加剧导致用量萎缩,怎么办?

量价挂钩的理想状态应该是“价高换小量,价低换大量”,现在却演变成“量大量小均是价低”的现状。对药品生产企业来说,降价不仅源于销量的保证,更来源于推广成本的降低、物流成本的降低、渠道维护成本的降低,那么,这种情形是不是真正的量价挂钩?


能否循序渐进


从福建的《通知》可以看出,今后省级层面下发监控(辅助用药)目录,地方层面将采用动态管理,对进入采购目录的监控(辅助用药)品种从采购、处方、使用到报销都严加看管。目录套目录,清单中有清单,价高、量大、非治疗的药品将无一落网,进入辅助用药的行列,这种趋势将更为清晰。

有专家认为,“福建模式”能够坚持下来,恰恰是因为部门之间的制衡机制发挥了作用,而集中了关联医保的所有职能,搁置了部门争议,是福建模式成功的关键。但凡事都有正反面,结束“九龙治水”的同时以药改为突破口,在降低“药占比”的同时,很可能会造成临床用药短缺的风险。就以此次福建出台的相关《通知》为例,初衷是好的,但是否应该循序渐进、可持续进行?

市场需求是决定价格的根本性因素,药品采购更应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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