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06 16:07:00作者: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王淑玲 郅元媛来源:医药经济报
不忘制度实施初心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就出版了第一版基本药物目录。我国从对基本药物概念和体系的认知模糊,到逐步建立起符合国情的基药制度;从依赖与WHO的合作,到切实根据我国内在需求重新赋予基药新制度体系,多年来,目录不断根据民众需求、药品质量、国家疾病谱等变化进行了适时的调整。可以说,基药制度不仅减轻了患者的负担,也促进了生产流通企业的资源优化整合,并逐步改变了“以药补医”的局面,有利于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
另一方面,回顾新医改以来基药发展的十年,也有一些问题仍有待解决:一是相对于群众需求和我国疾病谱,基药品种较少,供求不平衡,相对于资源配置和财政投入而言,基药品种又超出了预期。此外,依据基药遴选原则中的“中西药并重”原则,我国的基药目录中加入了许多中药制剂,但某些中药的质量、效用、安全性试验以及专利期内高昂的价格一直受到各方争议。
二是政府财政压力。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高于普通医保,中央和地方政府为基本药物的主要支付方。有数据显示,医保在居民医疗费用中占比已超过60%,同时我随着药品加成在医院端的取消,政府财政压力加大。
三是短缺药现象还未完全消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限制大小、基本药物配送等问题也在业内引发讨论。虽然新医改以来国家层面出台了多个关于完善基本药物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医改成果,并于2019年1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但上述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治。
多方协调发展
我国基本药物政策的良好发展需要多方共同协调。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医药相关部门职能,更加强有力地保障基药政策的实施。
二是不断完善医疗、医保、医药体系,更好地推动基本药物发展。
三是转变观念。在全球化的今天,中国特色的基本药物要想更好地立足,离不开医药工作者的创新思维和对基本药物供需关系的把握,离不开基药相关常识的普及和扭转“以药补医”众多经营模式,离不开医药工作者社会责任感的增强和百姓的支持认可。需要各方的观念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从借鉴国外不断向自我创新体制转变,为基药制度向纵深推进注入催化剂。
2019年,各级医药相关部门将在新医改政策指引下继续加大基药培训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基药制度综合试点,不断落实责任和指导评估,努力为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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