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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人尽其才路漫漫

发布时间:2019-02-27 15:27:30作者:执业药师人尽其才路漫漫来源:医药经济报

2018年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近47万,分布上呈“东强西弱”格局

执业药师人尽其才路漫漫


2月1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公布了最新的全国执业药师注册情况。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468,019人,环比上月增加4349人。目前,平均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为3.4人。注册于社会药房的执业药师418,576人,占注册总数的89.4%,环比上月增加4186人。注册于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的执业药师分别为34827、3857、10759人。不过,与世界药学联合会公布的每万人口累计拥有注册执业药师6.2人的标准对比,我国公众对执业药师的需求与执业药师配置数量增长仍有一定的差距。

执业药师制度在我国已实施多年,除了数量需求缺口大外,资源分布也存在不均衡的情况,呈现东强西弱的格局,大部分执业药师分布在东部及沿海发达地区,西部及边远地区执业药师数量较少,欠发达地区执业药师需求缺口更大。另外,执业药师队伍建设跟不上生产企业、医院尤其是药店的需求。此外,如今执业药师应有的价值尚未能完全体现。特别在药品流通领域,有三方面问题亟待改善。

虽然现在“大病上医院,小病进药房”的格局初步形成,但许多消费者还只是把药房定位为提供药品的场所。更多时候,他们根据自己以往的用药经验或者从广告中获取的信息到药店购药,很少主动寻求执业药师的帮助。可见,执业药师被整个社会广泛认知还需要不断努力,仍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

提高处方审核能力

在现行的医疗卫生体制下,医院处方关系到医院的切身利益,因此医院处方流向药房的通路走得并不顺畅。社会药房很少能够接到医院处方,特别是电子处方的兴起,使得执业药师几乎无方可审。其处方审核的职能发挥受到限制,同时由于审方实践的不足,也导致执业药师审方经验的积累不够,影响执业药师实战能力的提高,同时使得执业药师缺乏成就感,无法真正发挥执业药师作用。

提高对执业药师的重视度

有些社会药房只看重利益,对执业药师的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大大挫伤了执业药师的工作积极性,甚至影响到执业药师的报考热情。而在很多医院,执业药师也未能从根本上承担起指导患者安全合理用药的重任,患者也习惯于“用药问医生”。而这与执业药师在“双轨制”下运行有较大关系。在我国,药监系统和卫生系统分属不同部门,其负责的主要职能也不尽相同。执业药师分属药监系统,属于准入门槛,而药剂师分属卫生系统,目前医院只承认卫生系统的职称,其职称系列从低到高分别是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药师。由此,执业药师在医院缺少用武之地也就见惯不怪了。

另外不得不提的是,目前在法律层面上执业药师也处于“尴尬”境地。国外很早以前就普遍施行了执业药师方面的法律。而我国目前执行的是1994年出台、1999年修订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属于部门规章,刚性不足,与《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相比,我国执业药师立法已明显落后。目前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不可能给予执业药师法律地位,在维护执业药师权利、监督执业药师及有关单位的行为等方面缺乏有力和有效的监管力量和措施。同时,在药品使用环节保障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用药方面也没有赋予执业药师明确的法律地位。

除了加大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的力度,不断增加执业药师的数量并保证其质量,重要的是应加快执业药师立法步伐。尽管2017年5月相关部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但在药师法的界定范围、考试资格、专业要求、药事服务费、适用人群、执业药师的去向等方面引起较大争议。笔者认为,既然市场需要执业药师走上前台,为消费者安全用药保驾护航,那么就应该继续完善执业药师制度。作为执业药师,笔者期待相关法律能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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