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23 17:12:56作者:郭泰鸿(浙江省医药商业协会原会长 )来源:医药经济报
引入“互联网+”:纯电商与传统药店必须有机结合
药品零售业的实体商务和电子商务(店销和网销),与其说是两个部分,不如说是两种手段。国务院已经分两批取消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无论是不是第三方)的审批,大大降低了医药电商的准入门槛,有利于改善市场环境。
当前,互联网药品交易的难度有四个: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非处方药范围不大;医院处方外流受限,药店拿不到处方;医保部门对药店销售医保目录药品的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报销手续相较基层医疗机构不尽合理;以及一般药店的知名度、美誉度不够,没有强大美好的网上诚信形象等。
【点评】 以上四个难度之所以难的根源,一是医院始终限制处方外流;二是医保部门支持医院这个公益机构更多一些,这牵涉到医保部门的理念;三是药监部门的网上监管是一项新工作,牵涉到传统监管方式的改革与创新;四是药店适应市场需求的努力还不够。
其中,第一、二条正在放宽,第三条企业不但必须遵守,还得配以自律,第四条则需要企业自身理念改变,并进行人才配备和资金投入。
药品零售和电子商务是交叉的逻辑关系,实体店也可以进行网上销售。有条件的实体店乃至连锁企业,更应利用现在的医院电子处方外配(如同上海市长宁区的“处方云平台”、广西的“处方共享平台”)、病人网上购药要求(当前还只是年轻人,今后会越来越多)、医生多点执业(将来必然过渡到更加宽松、更为合理的自由执业),使自身在实体、电商两个方面左右逢源、互为支撑,扩大自身的经营活动。
药品零售企业作为药品和药学服务的供给者,当前最紧迫、最实用、最重要的变革就是进入、运用并借势互联网。今后的药品零售企业大多将持有电子商务,而大部分药品网上销售都将有实体药店为其实现交易。这就是药品零售业的新零售——纯电商与传统药店的有机结合。
药店融入互联网的切入点很多,包括顾客发展、信息获得、业务咨询、进货采购、物流配送、单据流动、费用支付、资金运作、药学服务、网上销售以及所有的ERP系统,都可以逐步使之电脑化。网上无距离,药店完全可以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把线上电子交易的实现,转到线下门店:线上发生交易、线上支付货款、线上确认信息,再到线下实现和完成交易。
做好准备:迎接医药分开
医院放宽处方外配、剥离医院门诊药房、降低药占比、放宽医生自由执业等医院内部改革措施,都利好零售药店的市场份额增加,有利于医药分开。零售终端准备好了吗?
【点评】 当前零售药店只占有药品终端销售市场20%左右的比重,凭这样的实力,难以接受骤然而至的全面医药分开。国家对医药分开的决策过程,社会对医药分开的理解过程,改革措施对医药分开的配套过程,医院对医药分开的接受适应过程,也是药品零售业对医药分开的准备过程。除严格遵守GSP规定外,药品零售业还应做好以下准备。
1.有足够多数量和足够大规模的信誉卓著的区域性(将来逐步过渡到全国性)龙头连锁企业。这些龙头连锁企业自身具有足够多数量和合法规范的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质量管理、统一联网信息系统管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品牌标识的门店,其中应有若干家能够承接中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的门店。还要有一定数量较大规模的适应当地需求的单体药店。
2.有足够品种、剂型、规格和数量的药品储备。包括满足不同等级、不同专业医院医疗需要的城市性储备、区域性储备和全国性储备。
3.有反应灵敏、调配及时、输送快捷的物流配送系统。特别是医疗机构抢救用药,应当有能随时应急启动的快送机制。
4.有规范的管理制度。特别在进货、验收、特种贮存(温湿度)和发货、配送方面,要确保操作环节和监督环节的有效。
5.有足够的以执业药师为主的药学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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