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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跨境医药电商入口

发布时间:2019-01-21 12:40:03作者:本报记者 刘卉来源:医药经济报

鼓励跨境电商消费的政策逐步放宽。

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 2019年1月1日起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1月1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适用范围从之前的杭州等15个城市,扩大到北京、沈阳、南京、武汉、西安、厦门等22个新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城市。

地方层面,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中国(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十项重点建设任务,其中包括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推动相关政府部门、跨境电子商务各类市场主体与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数据对接,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综合服务;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线下综合园区平台,形成布局合理、运行高效、要素融合、管理科学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体系等。

北京市商务局相关人士透露,“探索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模式进口医药产品”,将是北京综试区未来创新的亮点。不过,医保商会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北京综试区的试点放开后,跨境购药依旧面临很多困难,如市场准入等。


医药产品还是海淘禁区


对于北京综试区《方案》中最令人瞩目的“探索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模式进口医药产品”内容,业内分析认为,目前医药产品还是海淘的禁区。2018年11月财政部联合多部门更新了跨境进口商品清单,这份《关于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特别提到:“依法需要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记者发现,医药产品仍不在该清单范围内,不适用跨境电商进口的最新政策。

另一方面,消费者对海外医药大健康商品的需求十分旺盛。有报道梳理指出,阿里健康海外旗舰店里,专门有进口药品类目,来自日本的参天眼药水、小林制药洗眼液、港版的川贝批把膏、白花油等都很热销。

除了大健康和保健品类,市场更大的需求可能来自处方药,尤其是抗肿瘤药。抗肿瘤药能否通过跨境电商进口,也是目前业内热议的焦点。

去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决定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并鼓励创新药进口,跨境电商也成为此次会议焦点。会议指出: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至零,使我国实际进口的全部抗癌药实现零关税。并研究综合措施,采取政府集中采购、将进口创新药特别是急需的抗癌药及时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等方式,研究利用跨境电商渠道,多措并举消除流通环节不合理加价。

北京此次方案的发布与推进,或开放医药跨境电商通道,是否意味着消费者将可以海淘抗癌药?业内认为,并不意味在北京通过电商购买海外的新药可以轻易实现。上海一位有关分析人士表示,“医药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要销售药品必须有资质,这和一般商品的海淘完全不同。另外,抗癌药在国内属于处方药,消费者不能随便购买,更何况是海淘。”


现实问题待解


“国内未上市的药品,作为科研用途的详细描述用途后可以向海关和药监部门申请药品一次性进口;患者想购买,目前的法规是不支持和不允许的,因为未在国内注册上市。” 中国医保商会分会副秘书长朱仁宗在接受《医药经济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出于安全、疗效考虑,海外新药进入中国要经过临床试验、审批等流程才能上市;而已经获批在国内上市的海外药品,要想以跨境电子商务模式进口也受到很多制约。在朱仁宗看来,“处方药跨境进口更难,要实现还为时尚早。”

业内分析指出,在国内,药品尤其是处方药管理非常严格,跨境电商进口药品,首先是处方问题难以解决,出于临床安全的考虑,个人是难以通过海淘购买处方药的。

此外,《药品进口管理办法》规定,“进出境人员随身携带的个人自用的少量药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外药品经过海关,即便有海外医生处方,仍有数量限制。同时,已经获批的海外药品往往在中国都有总代,个人代购不符合药企规定。

尽管药品跨境电商大潮不会很快汹涌而至,但对于保健产品而言,有研究报告显示,约有40%的一至三线城市的消费者通过跨境海淘购买国际品牌保健产品,保健产品是重要的跨境购物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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