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11 14:48:32作者:郑佩来源:医药经济报
笔者发现,相关部门推进“医药分开”是有套路的:
第一步,取消药品加成。2016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要求,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推行“两票制”,打击“过票洗钱”。医院门诊药房从盈利中心转换为成本中心,医院开始逐步考虑门诊社会药房化。
第二步,药占比控制。国办发〔2017〕37号《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卫体改发〔2017〕22号《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2017年底前,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药占比”开始影响各级等级公立医院的经营过程。
第三步,鼓励处方外流,门诊药房剥离。国务院《关于“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要求,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17省发文,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
第四步,逐步推行“互联网+医疗”。国办发〔2018〕26号《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29省发文组建医联体、医共体、专科联盟,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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