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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剥离,医院药房成香饽饽

发布时间:2018-12-11 14:42:24作者:本报记者 胡睿来源:医药经济报

11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建设管理。坚持公立医院药房的公益性,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能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

药房托管是国家大力推动“医药分开”背景下的产物,争议声一直未断,越来越多的省份出台政策禁止药房托管。但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省份也在出台政策鼓励药房剥离。本次发布的《意见》是自2016年以来,各省市陆续提出规范医疗机构科室管理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后,首次从国家层面上提出“禁止医疗机构药房托管”。

记者采访了解到,随着“两票制”的不断推进,药房托管已呈现遍地开花之势。有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范围内,约有半数以上的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已经实施或计划实施药房托管。且国药控股、华润医药、三九集团等在内的30多家医药上市公司开始承接数百家药房。互联网巨头腾讯、阿里、京东也在该领域进行尝试和布局。

有悖于医药分开

北京天坛医院教授赵志刚说:“除我国以外,其他国家和地区都没有药房托管这种模式,把医院药房交给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公司不合常理。”他指出,药房托管在2016-2017年的扩张非常疯狂,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看到它有悖于推行“医药分开”的初衷,此前已经有很多省市开始出台文件禁止药房托管。

药房托管,是指医疗机构通过契约形式,在保持药房所有权仍归医院的前提下,将药房委托给获得GSP认证资质,且实力雄厚、管理水平较高的医药公司,进行有偿租赁的一种经营管理方式,也被称为“医药分营”。

本质上,药房托管通过药房经营主体的转换,绕开了政府对公立医院采购和价格的管制。其最终目的是提高药房效率、遏制商业贿赂、降低药品价格,以及切断医院与药企、医生与药代之间的利益锁链,实现医药分开。

采访中,有专家表示,药房托管在我国已经连续兴起了四轮,但整体来看,能够持续下去的相对有限。第一轮是2001年广西柳州的七家医院药房托管,但这个最早的药房托管试验在几年后以医院相继收回药房告终。

第二轮在2003年,由南京市纪委牵头,以南京医药为主,于2006年在全市铺开。南京市二级及以下所有医疗机构全面试水药房托管。此后,南京市还尝试将药房托管推行到市属9家三级医院,但最后随着南京医药无力继续支付高额托管费用,此轮药房托管逐渐偃旗息鼓。

第三轮,2014年,康美药业连续发布4则公告,宣布与81家公立医院签订药房托管协议。

第四轮,2014年11月,湖北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药房托管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药房剥离当下盛行

除药房托管外,还有一种说法是“药房剥离”。虽然目前药房剥离还没有比较明确的概念,但仔细分析上述两者的概念,相同之处在于两者都为药房与医疗机构“分家”。不同之处则是药房托管下,药房的所有权归医院;而药房剥离下,药房完全社会化,医院无所有权。

中国药科大学国家执业药师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康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药房托管只是一种过渡性策略,不可能从根本意义上解决目前国内“以药补医”的现状。国外很多医院没有门诊药房,对照国际经验和做法,门诊药房剥离才是最终的改革方向。剥离前会有一个过渡时期,而现在正处在剥离过渡期。

实际上,药房剥离很早就开始试水。2005年上海海江医院关闭了医院药房,专事诊疗,药品销售则引进社会平价药店;2015年,北京市建议社区医院逐步推进社区药房分离,具体操作模式是医院与商业公司签订协议,取消医院的药库和药房,成立药品配送中心,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虚拟药库”;2017年初,广州妇儿中心分别将妇科门诊用药和成人门诊用药剥离到社会药店……

近日,记者到北京儿童医院就诊时发现,医院的药房只提供医保内用药,而医保外用药需要带着处方到医院门口的社会药店购买。

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管晓东博士坦言,一个年销售额1亿元的医院药房,每年的运营费用需要300万元左右。从理论上讲,药品销售额越大,所带来的存储、人力等成本越大,亏损就越大,医院药房一下从利润来源变成了成本包袱。因为医院药房不盈利,甚至是在“烧钱”,所以对医院来说,如何尽快把这烫手的山芋递出去,显得尤为重要。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湖北、江苏、安徽、福建等17省市已发文鼓励推进“门诊药房剥离”,促进医药分开。

流通布局连锁药店

根据国务院年初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药师网上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服务”。

“这事实上为处方外流的药房剥离提供了政策支持。”国药控股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流通、零售领域药企而言,药房剥离带来了机会。如果各地对药房托管模式的默认态度持续,那么药企通过药房托管新模式进入一家医院,将获得相对集中的渠道,医院处方外流的同时,其零售业务也不受影响,甚至还可能促进其连锁发展。药品供货需求也稳定,公司的利润有了保证,自然能保障患者用药不缺货、不断货。

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史录文认为,现有制度条件下,剥离门诊药房、实现“医药分开”的另一大障碍来自医保报销。各地具有医保定点资质并能实现即时结算的社会药店太少,即使真正剥离医院门诊药房、完全实现处方外配,也没有足够药店承接这些医保处方。

有专家建议从三个维度入手才能真正将门诊药房剥离出去。一是放权,让药品市场形成充分竞争,在竞争中让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力推医保支付价,让医疗机构在支付价政策刺激下,与医保、药企博弈;二是大幅度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将非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放开,让市场形成价格;三是着力推进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他表示,从目前各地医药分开的推进情况来看,可以预见,若药房托管新模式真正推广开,未来医院药房将成为各大药企尤其是那些旗下拥有连锁药店的大型医药商业公司的必争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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