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经济报数字报
医药经济报医药经济报 > 正文

执业药师配备从长计议

发布时间:2018-12-06 14:59:30作者:左根永(山东大学医药卫生管理学院副教授)来源:医药经济报

根据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的政策设计,到2025年,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将成为市场竞争的必要条件


QQ图片20181206145913.jpg


12月6日,商务部将对《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全国指导意见”)截止征求意见。早在2007年,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就在江西、吉林等五省进行过试点。2012年,商务部在《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中提出对零售药店分三级管理,而辽宁、云南等部分省份曾尝试过这种政策设计。2014年,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了《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细则(试行)》。今年3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了《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全国指导意见在执业药师配备和使用方面有一系列政策设计,这将对执业药师的配备和使用产生影响。

细读全国指导意见可以看到,其对于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总的政策设计是差异化配备使用,也就是分阶段、分品种、分能力配备和使用执业药师,以此引导零售药店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塑药品零售市场。


分阶段配备使用


由上表可知,从2007年到2018年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执业药师配备要求在逐渐提高,这和近年来执业药师人数快速增多有关。但是,我国执业药师配备各地区间、城市和农村间仍然存在差异。因此,全国指导意见采取了分阶段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策略。

其一,到2020年,全国大部分省市基本建立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药学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其二,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立统一的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法规政策体系。也就是到2020年,只是具备条件的省市实现全国指导意见中设计的执业药师配备使用要求,到了2025年,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将成为市场竞争的必要条件。


分品种配备使用


全国指导意见中关于执业药师分品种配备使用的政策设计主要包括不同经营范围执业药师配备要求不同,执业药师和执业中药师明确分工。

其一,不同经营范围,执业药师配备要求不同。一类药店、二类药店、三类药店具有不同的经营范围,具有不同的经营风险,所需要的专业化服务能力也不同,执业药师的配备也有区别(见上表)。比如一类药店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就没有必要配备执业药师。这给了暂时不具备执业药师的零售药店生存下去的机会,一旦这类药店具有了执业药师,可以核增经营范围,变为二类药店或三类药店。

其二,执业药师与执业中药师明确了分工。二类药店、三类药店都具有中药饮片的经营范围,因此都必须具有1名执业中药师,这样二类药店需要配备2名执业药师(其中1名执业中药师),三类药店需要配备3名执业药师(其中1名执业中药师)。这相比《国家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以及广东省的执业药师配备政策,均有所提高。


分能力配备使用


全国指导意见在零售药店分类的基础上,又根据经营服务能力将二类药店、三类药店分为A、AA、AAA三个等级。这种政策设计具有导向性,为零售药店执业药师能力和素质建设指出了方向,有利于提高零售药店的药学服务水平。

其一,不同等级的零售药店,人员资质及培训、药学服务水平要求不一样。比如在“分级标准”的“人员资质及培训”指标上明确了“有条件的药店可配备经过药物治疗管理(MTM)相关知识培训的药师”。

其二,明确了执业药师药学服务能力的内容,并设计了信息化管理手段监督管理药学服务。全国指导意见明确了“药学服务水平”包括“建立药学服务管理制度、职责、操作规程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登记和报告制度;设置药学服务区域;执业药师或药师具备正确审核、准确调剂处方和正确指导用药的能力;药学技术人员掌握基本用药指导和健康信息传播的能力;可为患者建立药历或电子健康档案,开展慢病、特病管理。”在此基础上,将建立处方审核系统和药学服务管理系统,保证处方审核、药学服务可追溯,以加强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提升药学服务能力。

其三,为高评级零售药店提供进入处方外流、医疗保险药品市场的政策机会。全国指导意见对此进行了原则性规定:(1)高评级零售药店承接医院门诊处方外配等服务。(2)高评级零售药店优先纳入定点药店协议管理范围。(3)鼓励通过高评级药店提供门诊特殊病、门诊慢性病用药的医保费用结算服务。这些规定能否实现,一方面取决于配套政策的制定,另一方面取决于执业药师本身的药学服务能力。

总之,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若能落地,将有利于引导执业药师向高素质方向发展,也有利于引导零售药店分阶段、分品种、分能力配备使用执业药师,提高执业药师队伍的药学服务总体水平,最终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医院看病、药店取药”的“医药分业”模式作出贡献。



此内容为《医药经济报》融媒体平台原创。未经《医药经济报》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 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需获得授权请事前主动联系:020-37886610或020-37886753;yyjjb@21cn.com。



医药经济报公众号

肿瘤学术号免疫时间

医药经济报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