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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要有精准度

发布时间:2018-12-04 16:25:25作者:朱凌志来源:医药经济报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要有精准度


自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十分重视,在机构、人员、财力等方面认真部署与保障,有力推动了此项工作不断向新的目标迈进。但随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不停顿、不松懈开展,冲击新目标、提升新高度的难度正在加大。

笔者在工作推进中发现,由于思想认知、工作方法,尤其是长期以来形成的考核评价体系的影响,导致各地对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过多倚重最终结果,通过数据看成效,而对用药群体是否自觉自愿诉说陈述服药后的病症变化,监测主体是否真实客观收集填报病患者的用药反应关注不多。如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就出现了为追求指标完成的轻过程现象。

如有长期承担监测任务的零售药店工作者反映,此项工作在药店很多都是根据药品说明书的不良反应内容直接填报,而不是患者实际反馈的信息。可以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如果一味地以结果为导向,忽视收集、填报的过程工作质效,难免陷入走形式的怪圈。

笔者以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必须保证精准度。无论是用药群体还是监测主体,都应该摒弃主观认识与具体实施中的随意性、盲从性,要从充分激发用药主体的内在主动性与提高监测主体的工作实效性两方面促进加力。

为激发用药群体落实药品不良反应工作的主动性,需加强自发性引导与习惯性养成。患者在使用药品过程中,受药物、机体、给药方法等多方面影响,会出现不同的用药反应,这时有正常与不良之分。用药者一旦出现药品说明书载明的或未明确的不适症状,就应该首先想到是否属不良反应,并及时向相关人员陈述身体感受。而对于这种意识与反应,用药者大多不具备,或者说不敏感,需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在开方售药时,时刻不忘提醒与告知,通过不间断、反复说明强调,引导他们由不重视、不知情向有认识、有主张转变,进而对药品不良反应逐步形成印象,在不知不觉中建立自主意识,养成个人用药安全时时关注、及早防范的良好习惯。

为提高监测主体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工作的实效性,必须保证日常监测的及时性与真实性。

一要注重及时性。从专业角度看,几乎所有药物都可能引起不良反应,只是反应程度和发生率不同。纵然药品在上市前完成了中试、临床试验等一系列安全验证工作,但不能排除一些未知的、发生率低的,甚至意外的不良反应在大面积使用中才会出现。针对这种情况,深度接触每一位用药个体,从他们的言行表现或临床观察中掌握、获取第一手信息资料就显得尤为重要,而这项工作需要来自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测主体来完成,通过及时、专业地收集、分析相关信息并做出判断。此举可以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甚或及早发现安全风险,为防止重大药害事件发生提供帮助,同时还可成为寻找新的治疗方法和作用方向,推动新药开发的新启发、新思路。

二要突出真实性。虽然药物出现不良反应无法避免,但相当一部分属个体差异、病理状态等主客观原因,还有临床用药不合理所致,对此,监测主体应该区分情况,做好细致的信息收集工作。如果不重视实情,不以用药者产生不良反应后的症状呈现为依据进行报告内容填写,就没有真实性可言。更甚的是那种闭门造车、照搬照抄现有说明书的做法,不仅不利于客观真实评价药物疗效,而且会因为用药不合理、治疗方案不对头,给患者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造成更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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