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经济报数字报
医药经济报医药经济报 > 正文

化解中药材资源 供给侧矛盾

发布时间:2018-12-03 14:36:34作者:李旭来源:医药经济报

众所周知,很多中药材的根、皮、叶、花、果均可入药,其大多含有相同的药用成分,只是药用成分的含量不同而已。比如,有的叶片药用含量高,有的根部药用含量高。长期以来,制药时,生产厂家往往利用中药材含量最高的部分入药,以保证治病效果。但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人口迅速增长,生态环境恶化,中药材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一些名贵中药材资源几尽枯竭。

然而调查发现,一边是生产厂家继续采用老办法,只利用中药材中最有效的部位,其它部位药材全部抛弃,造成中药材资源的严重浪费;一边是中药材资源日益枯竭,难以满足企业的生产需要和中医药大发展的需要。这个矛盾意味着什么?笔者认为,这说明如果能避免当前中药材资源浪费的现象,则有利于缓解中药材资源短缺而造成的生产需要难以满足的现状,缓解中药材资源枯竭之忧,保护生态环境。

怎样才能改变中药材资源浪费的现象呢?显然,在生产药品的过程中,要利用好中药材的每个有效部位,改变以往只利用中药材最有效的部位生产药品的老办法,增加中药材资源的供给,减少对中药材资源的开采,从而缓解中药材资源供不应求的矛盾。

当然,充分利用中药材资源并非那么容易。因为改变用药部位且要达到原来的药品效果,采用老办法生产加工肯定行不通,那么,企业必须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设备、进行科学技术攻关,无形中生产企业的资金投入也会增加。

因此,为了提高企业的积极性,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可以从资金上给予企业一定的扶持,从政策上给予一定的倾斜,引导调动企业改变,使其有推陈出新的积极性,把这种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更重要的是,医药法典里“利用法定药用部位”这一规定,也可与时俱进,根据中医药发展和中药材资源日益枯竭供不应求的矛盾,从鼓励企业合理充分利用中药材资源着眼,进行必要的修订。也就是说,不管生产厂家利用中药材的哪个部位入药,只要制作出来的药品,与利用中药材有效部位制作出来的药品效果是一样的,就应当准许,何必拘泥于有效部位呢?笔者认为,这应该是以后医药法典规定应考虑遵循的思路。

总之,中药材资源是中药产业发展的基础,没有这一基础,一切都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如今中药材资源的供给侧矛盾日益突出,如何破解中药材资源的困局,值得药品管理部门引起重视,集思广益,与企业一起抓好充分利用好中药材资源的大事。


此内容为《医药经济报》融媒体平台原创。未经《医药经济报》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 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需获得授权请事前主动联系:020-37886610或020-37886753;yyjjb@21cn.com。



医药经济报公众号

肿瘤学术号免疫时间

医药经济报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