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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药目录增至685种,加快纳入价廉效优新药

发布时间:2018-11-30 16:49:00来源:医药经济报

本报讯(记者 胡睿) 8月30日,中国政府网最新报道,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听取今年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汇报,决定再推新举措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部署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减轻药费负担。

会议指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改、强化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会议要求,一要及时调整基本药物目录。此次调整在覆盖临床主要病种的基础上,重点聚焦癌症、儿科、慢性病等病种,调入有效性和安全性明确、成本效益比显著的187种中西药,其中肿瘤用药12种、临床急需儿童药品22种,均比原目录显著增加。调整后基本药物目录总品种扩充到685种。今后新审批上市、疗效有显著改善且价格合理的药品将加快调入。

二要减轻患者药费负担。推进公立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等方式,推动降药价。建立基本药物、基本医保联动和保障医保可持续的机制,将基本药物目录内符合条件的治疗性药品按程序优先纳入医保目录,使医保更多惠及参保群众。鼓励各地在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管理中,在保证药效前提下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减少患者药费支出。

三要确保基本药物不断供。对用量小等易导致短缺的基本药物,可采取定点生产、纳入储备等措施保证供应。公立医疗机构要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与相关补助资金拨付挂钩。与此同时,要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群众安全放心用药。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认为,此次调整的基础是覆盖临床主要病种,未来辅助类药物将面临大量被淘汰。另外,医保付费方式也会随之作出调整,从项目付费转向按病种付费,最终走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方式是大趋势。企业应重点关注药品临床价值证据的收集,同时还要承受住药物经济学的考验。

这位专家表示,基药必须有坚实的医保资金作保障,由于我国各省市和地区之间经济水平不一致,医疗保障水平也不一致,所以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出台时,应当考虑对地方财政的影响,以及该政策与地方及医疗机构是否能够做到目标、利益、举措无缝隙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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