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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分子创新药“弯道超车”?

发布时间:2018-11-28 14:19:06作者:本报记者 贾岩 发自上海来源:医药经济报

CDMO模式为本土药企减负


自2016年6月国务院启动MAH制度试点以来,通过实现药品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解绑,在试点的10省市中,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也能成为药品上市许可的持有人。在这一制度的推动下,在中国长期落后的小分子药物领域,化学药研发已从“仿创结合”走向“全球新”。实现这一转变的根本动因在于,在MAH制度下,CDMO(医药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模式使得我国本土创新型制药企业可以把有限的资源集中于研发环节。

从制药企业角度来说,CDMO模式同时具备定制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能够提供从临床前研究到商业化生产的一体化服务,成为制药企业的长期战略选择。

作为上海首批MAH制度试点申请单位,华领医药就凭借CDMO模式迅速推动了新药上市的步伐。在近日举行的由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和合全药业主办的第二届中国创新药生态圈论坛上,华领医药药物研发生产部副总裁佘劲博士坦言:“作为研发型药企,我们跟国际大公司比不了,我们的资源是有限的,怎么能够利用有限的资源在尽量短的时间内顺利把创新药推上市,是我们选择CDMO模式的原因。”

据统计,医药 CMO 企业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有助于制药企业优化制药工艺、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控制风险、提高经营效率。

在国外,小分子药物通过CMO来生产,对于降低成本有重大意义,生产环节所用成本约占原厂全部成本的 30%,在低成本国家进行外包生产可以使生产成本下降 40%~60%,即降低总成本的 15%。

合全药业首席执行官陈民章博士告诉记者:“合全药业作为专注于为化学创新药赋能的CDMO平台,十分重视如何帮助本土创新药企快速实现商业化,在项目推进的过程中,如果我们能够加快这一过程,将有助于推动国产创新药尽快上市。”

迪哲医药首席执行官张小林表示:“现在,跨国药企在华研发中心的CEO、CFO有六七个人都离开了原来的岗位,投身到了初创型制药企业中,如果没有MAH制度,以及CDMO平台的支持,这么多有经验的科学家是不可能选择创业的。”


小分子药创新直线加速


一直以来,我国制药业一度认为,在小分子化学药领域已经败给西方,只有在生物制药领域争取“弯道超车”。但是,在MAH制度释放新药研发活力之后,我国小分子药物研发与创新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局面。例如,累计投资高达5亿美元的新药呋喹替尼胶囊获批上市,该产品为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通过优先审评审批程序获准上市。

据记者了解,这是中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开展以来,合全药业所支持的第二款成功上市的1类创新药。

合全药业高级副总裁傅小勇认为:“我们在化学药开发上并不比欧美国家差,无论是CRO还是CMO,跨国药企已经在中国有多年的实践,在国内积累了很多的经验,他们对我国CRO以及CMO都是非常认可的。尤其在抗癌药的开发上,我们就是凭借在化学上的优势,帮助呋喹替尼实现快速上市的。”

和记黄埔医药资深副总裁吴振平以高选择性口服小分子c-Met激酶抑制剂沃利替尼为例进行了介绍,他表示:“沃利替尼在美国和中国都处在Ⅲ期临床,也发挥了我们在化学上的优势,最早这个化合物被人体代谢以后,在肾脏内会结晶出来,引起肾脏问题,所以临床一度遇到一些问题,后来我们通过化学改良,把这个问题解决了,现在这个药已经进入Ⅲ期临床,再也没有发现肾脏问题,所以国内的团队也是有能力在化学药开发上攻克一些国外团队都无法攻克的难点。”

国内以合全药业为代表的CDMO平台,不仅通过CMO减少了药企的投资压力,还在化学药的开发上进一步加快了创新药走上市场的速度。

TESARO副总裁George Wu坦言:“以我们的产品为例,因为得到了CMO的帮助,我们在短期内顺利完成Ⅲ期临床研究,美国FDA根据我们提供的Ⅲ期临床数据,以及市场上未满足的需求,给予我们快速审查。我们从原计划用8年走完从研发到上市的流程,现在看来只需要6年。因此,我们已不能仅仅用MAH制度解决生产问题,还要把CDMO作为一个战略合作伙伴。”

在国内,CMO一般被理解为代工厂的角色,但傅小勇告诉记者:“一个化学药产品,从第一批生产到最后上市,需要7~8年,最初可能使用了一个不太好的工艺,在第一批工业生产时,我们就要考虑全部的工艺适合不适合商业化大规模生产,因为在商业化生产时,不仅仅是MAH持有人去考虑化学问题,其实在化学药中,如何去除已有的杂质和潜在的杂质都是决定成败的关键,为了保证商业化生产顺利进行,我们需尽早实现工艺验证,这样才能加速整个过程。”

George Wu分享的数据也显示,尽管生物药前景大好,销量猛增,但小分子药物依然占据全行业的半壁江山,国内药企在小分子领域依然大有作为。

在2017年全球销量前20位的药品中,大分子和小分子几乎各占一半。从FDA的审批数据看,2017年总共批46个新药,其中有12个大分子,34个小分子。也就是说,小分子在去年的占有量依然高达74%。因此,中国本土制药企业在小分子药物领域仅仅生产仿制药远远不够,必须加强小分子药物的研发与创新。


研发不再负重前行


以上海首家MAH试点企业华领医药为例,在与合全药业合作之前,华领一度准备首期出资1亿元,在上海建设一条生产线。而如此巨大的投资,最终产能只能使用20%左右,会造成新的产能过剩。

对于创新型药企来说,资源有限,在没有完成二期临床之前,斥巨资建厂并不现实,但如果做完Ⅱ期临床再启动建厂,肯定要耽误两三年时间。在如今中美创新药已无时差的情况下,如果跨国药企也在研发同类型产品,本土中小制药企业就会毫无胜算。本土药企面临的一大劣势就是,在后期的研发和申报阶段,跨国药企在最后Ⅲ期临床和推出市场的时候,他们把产品收回到内部的生产基地进行生产,由于这些企业的生产基地在欧美地区,还拥有高效的管理团队,在上市进程中,可以获得时间上的优势。

因此,一直以来,厂房就成为很多药企的负担,而新药研发千变万化,一旦上市晚了一步,面临的损失也是难以估量的。吴振平回忆公司的发展进程时说:“当初,李嘉诚先生拿出3000万美元进行新药研发,后来我们不断地找李先生要钱,累计花了5亿美元。但是,如果没有CDMO战略合作伙伴的支持,这5亿美元是远远不够的。”

华领医药药物研发生产部副总裁佘劲坦言:“对于CDMO模式,大家最为认可的就是,在MAH模式下,比较能够接受的一个标签就是‘降低成本’。但是,从我们的体会来看,不仅省钱,真正把CDMO模式做好做扎实,双方在深入理解这个产品之后,还能够最大限度地为产品质量、商业化的成功提供保证。”

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是合全药业这类企业的根本,佘劲举例说:“华领开发的是2型糖尿病产品,预期市场供应规模比较大,我们对工艺的稳健性和成本、可持续的生产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也有非常好的成果,比如一个中间体的连续生产,在合全药业帮助优化工艺之后,单元操作从22步减少到10步,生产时间减少40%,而且改进后,我们很快就顺利推进到商业化的生产规模。”

在MAH制度提供政策环境、CDMO平台提供技术支持的情况下,MAH如何监管产品质量也是一大难题,对于目前产品已经进入Ⅲ期的企业来说,必须有一套方案应对上市后的挑战。

George Wu表示:“一方面,我们要选择世界上最好的生产商为我们服务;另一方面,内部要建立一个经验丰富的团队与战略伙伴分享如何去推出新药。”

佘劲认为:“从我个人角度来看,需要建立一支经验丰富的团队,选择合适的战略伙伴,具有全球监管备案的能力和申请的能力,还要与监管机构包括美国和欧盟的监管机构密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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