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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材销路别“卡壳”

发布时间:2018-11-21 15:43:56作者:梅松政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笔者经过某镇一村寨时,看到几个村民正将一批约有20年树龄的杜仲树砍下,一棵棵正茁壮成长的杜仲树瞬间倾倒。村民告诉笔者,杜仲价格一直疲软,若长期将杜仲树留着,等同于将土地荒芜。

笔者从事中医药临证工作20多年,见到过不少中药材种植户由于药材价格得不到保障而弃种药材的现象。《中医药法》颁布实施已有一周年,其中明确规定,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包括中药材种植、中药产业发展等。其中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也就是说,未来中药材种植必将走向规模化、规范化,才能确保质量安全。

然而,中药材品种繁多,难以一一达到规模化。因此,应该对基层药材销路“卡壳”的现象给予重视。最主要的是,这种现象容易导致中药材价格跌宕起伏,受伤的还是中药材种植行业,不利于整个中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出现,笔者认为,各地要探索利用中药材种植协会来协调辖区中药材种植,为药农提供公开、透明、可信的中药材种植行情,让药农能第一时间获得应有的利益,以防药农陷入长期“找不到北”的境地。再者,应认真执行《中医药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村医疗机构执业的中医医师、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的乡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自种、自采地产中药材并在其专业活动中使用。”也就是说,村卫生室、乡镇街道的中医诊所,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的中医医师,都可以自种、自采地产中药材并在其专业活动中使用,从而让更多药农能在身边卖出自种的中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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