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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药降价关口已至(下)

发布时间:2018-11-20 17:14:09作者:董鹏来源:医药经济报

抗癌药降价关口已至(下)


创新管理手段,助力仿制药

作为仿制药大国,我国仿制药遍地开花,虽满足了临床需求,但仿制药行业总体大而不强,部分原研药价格依然虚高,百姓用药需求与现行药品可及性和可负担性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但还需结合以下有效创新手段进一步降低抗癌药价格。

继续鼓励抗癌药创研

这是降低抗癌药品费用、减轻对进口抗癌药品依赖的根本之策。建立降低抗癌药费合理负担的长效机制,首先要鼓励研发创新,加大国家科技计划对抗癌药研发的支持力度。建立对于国产抗癌药品研发的持续稳定支持机制,完善我国新药研发体系,提升国家新药创新能力。对于临床急需的抗癌药品,优先支持研发,鼓励抗癌新靶点、新机制药品的研究和原始创新,鼓励专利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急需抗癌药品的仿制研究,增加药品可选择性空间。

为仿制药发展建机制

仿制药投入低、时间短、效果好。我国药品市场目前仿制药占主导地位,主管部门2017年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现有的药品批准文号总数达18.9万个,95%以上为仿制药。我们可以通过激励高质量仿制药的研发生产,增加药品市场的竞争性,从而争取更大的的降价空间。围绕原研新药价格的高低之争从未停止,有两大原因:一方面,患者希望药价越低越好;另一方面,药企直呼新药研发成本太高。无论利益诉求点在哪里,只有真正提升国内药企的创新能力,才能挤掉进口抗癌药的价格水分。

继续加快癌症防治药品审批上市

加快落实《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将进一步提高审评能力,简化审批手续,加快癌症防治药品的上市,严厉打击贿赂、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此外,政府一直努力推动分级诊疗,但是分级诊疗的前提是在不同医疗机构里药品的目录能够相互衔接,所以强调各级医疗机构应统一执行,集中采购确定品种、剂型、规格、厂家、价格,解决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不衔接的问题,为患者就近就医提供更多便利。

改革采购,建立减轻负担的长效机制

为让更多患者顺利用上抗癌药物,国家相关部门多措并举,加快推进进口药及抗癌药降价工作,包括大幅减少抗癌药的生产环节、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开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大力发展创新与仿制药等。

凸显医保局主导药品采购的角色

现有的集中招标采购分为两种方式:一是以省为单位分别进行,部分省区已开展集中招采,部分省区则探索区域联盟集中采购,加大采购量,推动药品降价;二是国家医保局统一招标采购,我国正在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计划在试点区开展集中招标采购,以便推进药品降价。这不仅有助于合理管控药品价格,解决药价“虚高”问题,而且将为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提供更大的选择空间,对药品交易市场格局产生深远影响。在国家层面上执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并进行招标限价,对“孤药”通过增加采购品种,与厂家实行谈判等措施使其降价。另外,未纳入医保目录的抗癌药,应该采用以合理的价格准入。

提升诊疗能力,合理使用抗癌药

坚持临床价值导向,加强对临床用药的检查指导,制定完善癌症临床路径并加快实施;推广癌症临床用药指南,落实药师处方审核及临床用药指导工作,提升合理用药水平。与此同时,政府应建立价格调控引导机制,全面提升治疗严重疾病的高值药品可支付性。

更具体而言:一方面,从需求侧着手,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发挥医保“战略性集团购买”能力,促进高值药品以合理支付标准纳入医保;另一方面,从供给侧出发,利用市场竞争机制引导药品价格下降,这正是降低抗癌药品价格的根本之策。

降低流通成本

严厉打击商业行贿、价格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但要特别注意的是,不能回到以往单个医院独自采购的模式,以防再次出现商业贿赂等不良行为。我国全面推行药品“两票制”,使流通环节加价更加透明,挤压价格虚高水分。确保药品生产和供应的链条逐渐缩短,使得降低流通成本成为企业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方式。

 

小结<<<

尽管不少进口药及抗癌药价格与之前相比有所下降,但对于许多患者来说,长时间服药治疗,也并非负担得起。从长远来看,提高我国抗癌药品的研发能力,掌握抗癌药品研发的核心技术,才是降低抗癌药品费用、减轻对进口抗癌药品依赖的根本之策。期待国家进一步出台有效政策促进抗癌药研发创新,加快癌症防治药品审批上市,进而建立减轻抗癌药费合理负担的长效机制。

(任科、徐思捷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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