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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保障儿童用药安全刻不容缓

发布时间:2018-10-29 19:57:23作者:廖海金来源:医药经济报

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中国0至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16.6%,儿科患病人数约占所有患病人数的20%。但长期以来,由于儿童专用药不足,很多患儿在服药时都被当成“缩小版的成人”对待,按照“小儿酌减”的原则服用成人药,存在巨大的用药安全风险。

保障儿童用药安全已是老生常谈的话题,社会各界对此呼吁多年。近年来,我国儿童用药审评审批制度不断完善,儿童用药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儿科用药水平不断提高,但由于我国儿童用药建设起步晚,基础薄弱,儿童药物仍面临品种少、剂量少、规格少和临床研究数据不足等问题。

由于缺少专门的儿童药物,医生只能根据儿童的年龄、体重等情况将成人药品酌情减量给儿童服用。儿童用药的普遍“成人化”,让儿童用药安全难以保障,也为我国儿童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埋下安全隐患。据业内人士介绍,中国儿童用药不良反应率是12.9%,新生儿高达24.2%,比成人高2倍和4倍。

正是由于供给方面存在短板,导致了儿童用药缺口。而造成国内药品市场儿童药品及剂型短缺的主要原因是研发成本高、临床试验难、优惠政策仍缺乏。尤其是,与成人药相比,儿童药市场小、利润低、风险高、责任大,导致药品企业生产儿童用药的积极性不高。

儿童用药面临的困局影响亿万家庭,也是我国深化医改无法绕开的问题。因此,保障儿童用药的供给充足和安全,必须找准问题症结,在供给侧改革方面进行完善和深化。近两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儿童用药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等多项措施推动儿童用药安全。然而,这些政策“红利”至今还未完全释放出来,这既是因为政策落地有个过程,恐怕也与这些政策落地不顺利有关。

因此,从立法层面上保障儿童用药安全尤为紧迫。可以借鉴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的做法,加快推动相应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推动促进儿童用药的研发生产。同时,依法完善儿童药市场流通管理制度,控制药物质量安全,规范儿童药说明书,引导家长合理用药。

具体来说,就是要通过立法,建立一套完整的保障体系。一方面,积极发挥主导作用,补齐制度短板。对儿童药物的研发,应从国家安全发展战略的高度予以重视,建立鼓励儿童用药研究开发、生产的配套政策措施,如设立专项儿童用药研究基金,为儿童用药研发、审评审批提供技术指导;设立儿童药品的新药市场独占期或延长期,保护企业研发的积极性;对优秀的儿童药生产企业给予财政补贴或税收减免等产业扶持政策。

另一方面,需要对儿童药物的注册申请加快审评,建立申报审评专门通道;同时配合药品定价和招标采购等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支持和引导政策,发挥医疗保险对儿童用药的保障功能,按规定及时将儿童适宜剂型、规格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等。

此外,还应尽快出台相关行政法规规范儿童用药行为,强制性规定某些药品只能使用儿童装,而不能再延续以往的“成人标准儿童减量”的老习惯。如此,儿童用药安全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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