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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产业发挥应有作用

发布时间:2018-10-29 19:30:04作者:孙建伟来源:医药经济报

《快递暂行条例》以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为重点,规定了一系列保障行业发展的制度措施。

近年来,以顺丰、圆通为代表的专业快递公司保持迅猛发展势头,以阿里巴巴、京东和苏宁易购为代表的国内大型第三方电商平台,则着力打通线上线下渠道资源融合,实现对消费者从购买到交付的闭环管理,不断创新消费者体验。显然,国内快递行业站上了快速发展和创新升级的风口。

快递业作为商贸流通领域内一个细分的行业,直接关系大众日常生活最基本的消费品需求。快递业作为我国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但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国计民生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先导产业,也应在解决老百姓“看病难”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1.缓解偏远区域“看病难”

《快递暂行条例》支持和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农村、偏远地区发展快递服务网络,完善快递末端网点布局。在全面推广“两票制”后,偏远地区的药品配送要通过更多的流通层级送达患者,还存在难以逾越的政策瓶颈。如果能够给快递行业政策倾斜,让快递企业有动力将网点布局向偏远乡村延伸,则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就可以通过委托授权的方式,通过快递网络将药品通过快递公司送达偏远地区的用药患者,从而也有效避免了医药流通企业在覆盖零散小型药品零售终端产生的边际效益衰减效应。

通过专业化分工,解决偏远区域患者看病难的问题,同时降低药品流通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2.配送服务及时到位

上述《条例》提出要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的权利,不得禁止快递服务车辆依法通行。

现在,全国很多大城市加入到拥堵路段采取限时限车型的交通限行管制办法行列,但由于有些医院正好坐落在交通管制区域,从而造成医药流通企业给医院及时配送药品的困境。如果从政策上为快递公司提供服务车辆便利,则医药流通企业可以通过委托服务的方式,保障对医院所需药品及时的配送服务。   

3. 解决“互联网+医药”

痛点

《条例》鼓励快递业与制造业、农业、商贸业等行业建立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快递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加强信息沟通,共享设施和网络资源。

现在很多大型医药流通企业进行互联网+医药的营销模式创新,通过打造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整合客户订单需求,打开发展空间,拓展渠道覆盖广度。但在满足客户药品及时配送服务方面,由于客户存在数量庞大、分布广泛、渠道聚集性低、订单金额少的特点,药品医药流通企业无法突破在配送成本管理上的瓶颈。

因此,借助快递配送资源,通过共享渠道资源,可以有效推动医药流通行业在电子商务交易营销创新的实践。

例如,随着基于“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新医改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国家新医改实施方案,不论是实践送药到家的基层诊疗新模式,还是向分布广、数量众多的线上客户配送药品,快递业都可以发挥独特优势,解决医药流通行业推动基于互联网+医药的营销模式创新的痛点,实现协同发展,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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