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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监管“网红减肥药”们

发布时间:2018-10-18 11:15:10作者:廖海金来源:医药经济报

如何监管“网红减肥药”们

 

近段时间,某些微商的“网红减肥药”在朋友圈很受欢迎,有报道称,这些减肥药中可能含有西布曲明等违禁成分。以“网红减肥药”为代表的网售假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也严重损害了正当企业的信誉和利益。

线下实体药店、医院要在药品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下经营、使用药品,包括药品销售机构资质、从业人员资质、药品质量安全等,都有一套成熟的监管机制。然而,网售药品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还存在空白、模糊地带,监管体系还不健全,极易出现假药、滥售处方药等行为。

之所以网售假药现象频出,其原因还在于:其一,暴利的驱使,假药成本很低;其二,消费者缺乏辨别能力;其三,监管渠道不畅通,执法手段还不适应“互联网+”这一新形势。同时,药监部门并不具备依法屏蔽非法网站的特权等。

我国曾发布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两部管理办法,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五部门也进行过打击网上非法售药的联合行动。然而,在这些法律法规颁布和整治行为之下,网上出售假药形势依旧严峻,这也从侧面反映了网售药品监管困难之大。

笔者认为,加强网售药品监管、杜绝网售假药须多方发力:

一方面,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在监管上应创新打击方式,完善监督监测机制和技术手段,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共同加大对互联网发布药品信息和销售药品的监督监测力度,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立即查处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及时发布监测信息提示,曝光违法网站。同时,政府监管应提高信息共享水平,药品企业则可从生产技术上加大防伪力度,如针对包装材料回收严重的药品,将包装改为一次性,加大假药生产环节和成本。特别是要加强对电商、网店等网络交易行为的管理,重点把握网购和快递两个关键环节。如组建“网络警察”和“网络药监”,设置专门的网上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执法人员,对网购药品实施专项管理,全程监控,发现异常交易情况及时查处。

另一方面,完善网上售药管理制度和规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网上售药规范,按照现实与虚拟一致原则,合理设置网上售药的管理标准和适用范围。此外,通过加大网上安全购药的宣传、引导和警示力度,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形成自觉抵制非法网站药品的社会氛围。当然,国外有很多成熟的网络售药模式值得借鉴。如美国,由政府打造一个公共的售药平台,各网络药商经过后台审批在平台上售药。消费者下单后,直接到就近的实体店取药。这种线上线下整合的模式,有效解决了用药安全、运输环节、购药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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