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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再提药店经营门槛

发布时间:2018-10-17 13:51:15来源:医药经济报

一二类药店不得销售中药饮片

广东再提药店经营门槛


日前,广东省印发《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自2018年4月15日起将根据企业经营场地规模、药品经营范围、药学技术人员配置情况、药品质量管理、药品追溯管理、信息化管理水平、药学服务能力等因素,对其经营资质和风险管控实施动态分类管理的活动。

有敏锐的业内人士发现,除了预料之中的注射剂、肿瘤治疗药、抗生素、生物制品外,中药饮片也被剔除在一、二类药店经营范围之外。

人才成分类关键

对比《办法》对二类店与三类店的要求,其关键在于药学技术人员的配置上。

二类店要求配备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至少1名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和1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三类店则要求配备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至少1名执业药师(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的还应配备至少1名执业中药师或中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下同)和2名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

对于中药饮片经营,也继续明确从事中药饮片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备中药调剂员资格。

而过去被视为潜在条件的零售药店“面积越大分类越高”共识则有所改变。尽管《办法》也明确企业应有与经营药品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用于药品经营的营业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珠三角等地区可结合已有企业现状、人口密度及合理布局需要适当调整,但应不小于60平方米)。药品营业场所面积每超出开办标准100平方米(不足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需增加1名执业药师”。但比起门店经营面积的“硬条件”,对药学技术人员或说药店药学服务能力的“软条件”的地位更为提升。有不愿署名的广东零售药店高管表示,面积限定放宽更符合如今房租成本上升的实际情况。不过考虑到广东地区向来有中药饮片保健传统且受众更多的现状,《办法》要求仅有三类店可经营中药饮片,或会导致新一轮洗牌,中药相关的人力资源竞争也会有所加剧。

当然,正如广东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执行会长郑浩涛所言,中国各地药品零售市场差异巨大,要让分类分级管理在全国有效落地,需要更多的探索实践。

强者愈强继续

有市场人士指出,随着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逐步推行,将持续推动行业集中度和连锁化率提升,加速行业的并购整合。而在公立医院药品零加成、控制药占比的政策下,处方逐步向零售药房流出,零售强者愈强的发展逻辑将继续。

光大证券医药分析团队也指出,如今行业集中度正快速向零售龙头集中。新版GSP执行、流通行业整治、开店成本提升等均明显利好龙头连锁药店持续挤占单体药店和小型连锁的生存空间,龙头集中度快速提升。而今年预期即将大面积推行药店分类管理政策进一步强化存量集中、龙头受益的逻辑。

由于药店分级分类管理不是一次性的突击行为,对药店真实服务能力有所要求。《办法》明确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开办条件验收、认(换)证检查、日常监督检查、跟踪检查及飞行检查等监督检查结果,结合企业设置条件的满足程度进行动态调整。对未按核定的分类设置条件要求经营,擅自降低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规模与原核定分类设定条件不相适应的,执业药师等药学技术人员“挂证”,无法在职在岗履行处方审核、药学服务及质量管理等情形的,将按规定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企业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后,被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的同一投资主体再次申请开办的,将按《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规定处理。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广东的《办法》释出的重视药学技术人员的信号,与国家政策大趋势一致。未来零售药店的长期竞争中,人才或会成为其中关键。“考虑到目前国内执业药师仍有缺口,如何提高对执业药师吸引力度,是留给零售药店管理层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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