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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承诺切莫 高于客户体验

发布时间:2018-10-16 15:05:24作者:刘冠中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各新闻渠道公布了2018年上半年查处的八千多件互联网广告虚假违法案件,罚没金额过亿元,其中食品、保健食品与医疗领域的部分企业亦有牵涉其中。依法治国是国本,依法宣传是企本,所有企业都应该熟读号称史上最严的自2015年9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说简单一点:吹牛也要依法吹!

为什么要这样严格管理企业或品牌的“说话”?

因为非专业人士的顾客需要一个值得信赖的购物场景,而市场也要给有愿景的企业一个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

事实上,每年查处的违规案件数量应该远少于实际发生的违规例数。市场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不断修正市场、净化市场,“客户体验”就是这只力量强大的手。企业向公众所有表达出来的语言、画面、动作等都可以看成是对目标客户的“品牌承诺”,而承诺会被客户检验是否真假,虚假的承诺一方面会被政府通过行政或法律力量予以处罚,另一方面则会被客户体验后通过拒绝持续购买予以“处罚”。

以往传统宣传中常用到DM之类的营销工具,品牌承诺的语言承载于约A4大小的纸张上,这类宣传有两个特点:一是制作麻烦,二是传播麻烦。而互联网的特点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只要运营有方,网上一张图片就能获取不俗的关注。当下因为互联网的存在,导致品牌虚假承诺的案件远高于无互联网时代,在兴高采烈传播之余我们别忘了:互联网宣传方便,互联网的监管也很方便!

笔者认为企业大致有三种类型,在此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给予相应的互联网传播建议:

短命型企业,通常实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策略,能骗一时就一时,他们是虚假宣传的主力军,再如何调教也于事无补,只能依靠政府依法处罚,同时顾客要练就火眼金睛的本事。建议此类企业及时收声,苦海无涯、回头是岸。

成长型企业,“爱拼才会赢”是这类企业的特质,为了快速成长,他们敢于创新、敢于挑战,他们可能会遇到两种尴尬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法律的更新速度无法跟上他们发展的步伐,因此,这类企业的风险之一可能在于“无法可依”,经营中的一些行为与语言容易被误解为违规;第二种情况是产品的品质高于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这导致他们的品牌承诺也高于标准,虽然品牌完全可以确保承诺的兑现,可与法有冲突。因此,建议这类企业在创新、拼搏的同时与有关部门多多磋商,争取到行政支持,争取到客户理解。

领航型企业,依法经营是这类企业的根本之一,品牌虚假承诺可能带来的短期利益远小于行政法律以及顾客给予的处罚规模。建议这类企业不断修炼自我,言之有物、有一说一、争取基业长青。

总之,市场经济环境下不思进取或违法经营的企业成活率都很低,无论何时,无论何地,请品牌主们以“品牌承诺切莫高于客户体验”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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