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经济报数字报
医药经济报医药经济报 > 正文

“网剑行动”: 保障医械网售可追溯性

发布时间:2018-10-16 14:41:04作者:本报记者 李蕴明来源:医药经济报

6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正式挂出《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按照方案部署,2018年下半年通过开展网剑行动,以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和落实平台责任、规范格式合同为重点。

有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处方药网络销售管理目前还在业内调研讨论,加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正式施行3个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管理可能成为今年的重点。

“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

从文件内容看,此次“网剑行动”与“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一脉相承。今年的“网剑行动”更强调“落实平台责任,推进社会共治”,计划综合运用联合座谈、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等市场主体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在平台治理、信息披露、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广告合规、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履行法定管理责任和社会责任,积极协助配合行政机关监管执法。

业内人士指出,《方案》对平台责任的强调,正是考虑到网络销售具有虚拟性、跨地域性、隐匿性、易转移性等特点,造成了监管管辖职权不明、监管手段滞后、调查取证困难、执法依据欠缺等诸多难题。“落实网络销售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督促平台方进行交易的管理与记录,方能更好地保障药品及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可追溯性。”

尽管医药电商渗透率(3%)仍然远低于整体电商渗透率(20%),但2017年国内健康产品电商网站成交金额已达1000亿元人民币,无论是医疗、药品、食品还是保健食品,都与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不难推断,其执法力度只会更强不会削弱。其中,已明确销售监督管理的医疗器械更是如此。

在地方监管部门看来,《办法》的出台正是要应对当前利用网络非法销售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虚假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的问题不断出现,如在网络电商平台、直营网站或移动客户端非法销售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发布违法违规信息等行为,给用械市场创造安全的环境。

在《办法》的督促下,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入驻平台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核实登记、质量安全监测、交易安全保障、网络销售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安全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质量安全信息公告等管理制度。

倒逼平台责任

业内专家指出,由于实施中的《办法》明确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法律责任,同时也规定了对相关责任人的惩戒措施。对于拒不执行暂停网络销售、暂停提供相关网络交易服务或被约谈后拒不按照要求整改的网络销售企业、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监管部门可以将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列入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记者注意到,部分未完善审查登记的第三方平台提供商也纷纷着手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入驻平台的企业需提供相应资质,重申期限内未能补充的将做下架处理。

上海健康医学院医疗器械监管专业教研室主任蒋海洪表示,《办法》要求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与入驻平台的企业签订入驻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双方义务及违约处置措施等内容。“给想要进入此领域的人吃了一颗定心丸。”

事实上,在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明确化、规范化后,相关企业也开始着手调整,如5月底阿里健康对外宣布,正式与阿里巴巴集团签署协议,以106亿港元的价格,收购天猫医疗器械及保健用品、成人用品、医疗和健康服务等业务,这被推测得益于“第三方平台备案后可销售器械”的内容。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期望后续政策能覆盖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售后及其他增值服务,督促行业健康稳健发展。


此内容为《医药经济报》融媒体平台原创。未经《医药经济报》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 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需获得授权请事前主动联系:020-37886610或020-37886753;yyjjb@21cn.com。



医药经济报公众号

肿瘤学术号免疫时间

医药经济报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