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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互联网+”抱团而行

发布时间:2018-10-16 14:22:04作者:黄天帅(CIO合规保证组织)来源:医药经济报

为了适应当今的市场发展,不断提高自己的竞争实力,更为了达到政府的监管要求,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增加企业的品牌感召力,零售药店在近几年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不断展现出其广阔的市场前景。

从最初的“封闭式”经营模式到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零售药店开辟了新的经营模式,给消费者带来了方便,也恰好满足了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需求。但随着时代的进步,现有的药品零售模式需要再升级,互联网购买药品应运而生。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开放,互联网药店在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兴起。但它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缺点,不得不让我们重新思考如何利用好它。

为保证药品质量,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国家规定只有有连锁资质的企业才能申办互联网药店,并规定互联网只能销售非处方药品。但这远远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因此,一些地区相继出台有关规定,如广东省印发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提到“鼓励连锁企业采用‘互联网+’销售方式销售药品。在总部统筹管理下,在落实药品追溯系统并确保‘线上线下一致’销售、配送全过程药品质量与安全以及执业药师有效实施药学服务条件下,连锁门店可试点‘网订店送’‘网订店取’方式销售药品。为发挥总部的集约化优势,总部可集中审核电子处方并统筹连锁门店之间调剂与配送药品,实现‘就近取药’‘就近送药’,以满足顾客的用药需求。”由此看来,为解决就医不便的问题,“互联网+”就不能只考虑药品流通了。

那么,药品零售企业怎样才能既符合GSP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又满足广大群众的就医用药?“医院附近开办药店”是最早的比较接近便利就医问药的模式,但这只能满足周边群众的需要,并需要患者亲自“登门”。而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互联网药店也只限制在非处方药的范围。

笔者认为,随着互联网和物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今后医药行业将会集合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执业药师网上审方、互联网药店以及药品物流配送,成为一个综合性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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