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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妨碍医药 分开政策实施

发布时间:2018-10-15 15:30:55作者:黎东生来源:医药经济报

药企并购医院

并不妨碍医药分开政策实施


在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政策形势下,一些知名医药企业通过并购医疗机构实现了社会办医。药企和医院是医药行业产业链的两端,二者联姻是否与医药分开的新政相悖,这在业内还存在争论。与此同时,一些认为药企并购医院是“不务正业”、影响主营业务的观点最近在业内流传,笔者以为这有失偏颇。

不能曲解医药分开

我国之所以要实行医药分开,是为了通过建立药品流通的竞争机制,切断医院、医务人员与药品营销商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从而减少医务人员开大处方、开贵药的行为,改变医疗机构以药补医的局面,最终达到解决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目的。

从本质上看,医药分开直接剑指“看病贵”“看病难”顽疾,但医药如何分开,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中都难以达成共识。具有代表性的看法至少有四:

一是医生开处方,药剂师去配药,医生和药师各司其职;二是医药分利,将医院和药企的利益分开;三是在医院内部实施医和药的收入与支出分开核算,收支两条线管理;四是取消药品在医院销售的加成政策,药品销售实行零差率。

2000年开始的医改曾经推行过医药分开,但由于相关政策的不配套,特别是医疗机构的经营补偿机制不科学,药品收入始终是医疗机构经营补偿的“大头”而无法持续。2009开始的新医改,把医药分开作为一种制度去建立且必须推行,基本做法是: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公立医疗机构的经济补偿由服务收费、政府补助和药品加成收入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即药品销售实行零差率。医疗机构不仅无法从药品销售中获得高于进货价的收入,还会产生新的成本。同时,降低药占比这个考核指标的实施,进一步遏制了医疗机构多开药、开贵药的“原始”冲动,从而为医药分开奠定了“制度基础”。

医药分开的本质要求是通过改变医疗机构的经营补偿机制,特别是要改变药品收入在医疗机构经营收入中占比过高的状况,从而引导医疗机构牢固树立“以技养医”的经营理念。

并购的动机与目的

一边厢,是国家强制推行医药分开政策,另一边厢,是药企并购医院热潮涌。那么,药企并购医院是否令医药分开政策难以实施?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搞清楚药企并购医院的动机和目的。

也许不同的医药企业并购医院的具体动机不一样,但有几点可能是共同的。

首先,药企并购医院是企业布局大健康产业链不可或缺的环节。“健康中国”已成为新时代重要的国家发展战略,大健康产业成为社会的热点产业。据预测,2020年健康产业总额会达到8万亿元,国内的医药巨头们宣布并购医疗机构也不鲜见。

其次,社会资本并购医院比新建医院容易得多。并购医院能直接得到医院牌照、医保定点资格、医生团队、稳定的病源等有价值的资源。如果药企新建医院,要获得以上资源显然艰难很多。

再次,药企话语权的提升。尽管国家有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第三方招标采购制度等制度,但好的药品最终能否进入医院或医院采购药品的数量等,会受到医院方面的直接影响。因为通常来说药企在与医院的博弈中并不能平起平坐,如果药企并购了医院,那么正常中标的药品进入自己并购的医院就几乎没有太大的障碍。对于有实力、有能力保障药品生产质量的企业来说,何乐而不为?

当然,药企并购医院也会存在风险,毕竟,药企和医院是两种不同类别的社会组织。药企是营利性组织,而医院很多是非营利性组织。即便并购后的医院是营利性的,它与作为企业的营利性组织还是有根本性区别。因此,企业和医院之间如何达成经营理念上的一致,的确是一大挑战。特别是企业文化与医院文化的冲突;药企和医院作为产业链上的两大端口如何有效衔接;是否带来规模效益;医院所在区域的老百姓能否接受等等。

并购后如何实践医药分开

从本质上说,药企并购的医院并不会成为医药企业,它仍然是医院。药企只是成为医院的股东之一,或者是少数/唯一的投资方。既然被并购的医院还是医院,那么必然要遵守医疗机构经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医药分开政策也是其中之一。医院的药房可能成为独立法人单位,或药企重新注册一家负责医疗机构门诊用药的企业,是药企并购医院后在贯彻医药分开政策时可以尝试的新做法。

在2000年开始的医改中,曾倡导医院药房托管,但实践证明并不成功,根本原因就是以药补医的体制根深蒂固,药品收入依然是医院经营收入的主要来源,医院不愿意放弃。新医改则规定了药品的零差率和明确的药占比。如果将药房从医院分离出去成为独立的法人,医院经营收入中的药占比就能轻而易举地降下来。更何况,从医院独立出去的药房,从终极所有权的角度看还是属于投资方,即属于医药企业的。这与药企布局医药完整产业链的构想不谋而合。

此外,药企还可以注册一个全新的法人单位,专门负责医疗机构门诊药品的使用和经营,令门诊药品收入与医院的经营收入彻底脱钩。因为医疗机构只保留了住院用药,医院经营收入中的药占比也会直线下降。

医药分开主要是针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而实施的政策,药企并购的医疗机构一般都是以非公立医疗机构注册的,这是否意味着就不实施医药分开了呢?表面上似乎成立,但实际上未必。有些地方例如深圳就明确规定,只要是纳入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就要实施医药分开。很难想象,哪家医疗机构不愿意成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医药分开是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的重要举措,当然,仅靠医药分开政策绝对不可能根治这两大顽疾。药企并购医疗机构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规避医药分开政策,但它的确对医疗机构降低药占比会有立竿见影的作用。药企并购医疗机构之后,无论如何操作,医药分开都是必须坚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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