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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医保定点药店合规经营

发布时间:2018-09-30 15:33:20作者:本报记者 李蕴明来源:医药经济报

建立医保药品追溯系统登上地方日程


日前武汉传出消息,江岸区近300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出售医保药品时,须扫描药品的追溯码及购药者的社保卡,确保每盒药品流通信息及购药者相关费用记录于医保信息系统内。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方面表示,此次试点是希望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升级社保药品监管系统,实现药品信息的全流程可追溯。“一旦出现药品质量问题或药品不良反应,可通过该系统快速查询出药品的购买者,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定点放开与规范同步

据了解,武汉开展上述管理试点,源于近期医保定点机构数量的快速增加和医保目录范围的扩大。去年9月1日起,武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医保定点机构的管理方式由“准入管理”转为“协议管理”。目前武汉全市共有定点医药机构约7000家,其中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将近3500家。

武汉市人社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试点的系统在试点区域内可实现对社保药品售出和购买行为的记录与监督,可对违规、违法行为加以监管把控。未来,该市将逐步健全社保药品目录的信息库,要求两定机构在出售社保药品时必须扫描药品追溯码。药品追溯码被录入系统的瞬间,后台系统即对所售药品信息进行合规信息比对,将药品与原厂信息进行一致性校验,并对药品的销售情况进行记录。

随后,管理部门将药品追溯码的扫码核查率、单据一致性错误率、药品销售重复率、药品销售串换率等指标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内。如果药店售药故意不扫或漏扫追溯码,将直接影响扫码核查率。一旦发现药品销售或购买行为异常,系统可以迅速锁定相关人员或机构,被锁定的定点机构将接到预警提示,并在限期内整改,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被取消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并被追究法律责任。

不难看出,武汉建立全流程追溯系统的更核心目的是预防医保基金流失。

如今医保覆盖范围仍在不断扩大。按照人社部公布的统计数据,2018年一季度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1.9亿人,基金收入5106.3亿元,支出3198.8亿元。防范医保基金欺诈骗取自然也成为管理部门的日常。

人社部在年初的新闻发布会就表态,下一步将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完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强化定点退出机制;加大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力度,探索医保医生管理,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逐步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的双控制,全面推进实施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强化对门诊、住院、购药等各类医疗服务行为的监控,加强经办管理审核稽核,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参保人员的就医行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基金预算管理,开展付费总额控制基础上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调动定点医疗机构主动节约医疗成本、规范医疗行为的积极性;依法打击医保欺诈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促进医保监管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积极推动部门联动执法,对欺诈骗保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信息接棒智能监控

行业人士坦言,医保基金违规使用的现象几乎在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部分定点机构甚至违规虚构社保药品的出售记录,或将生活用品当作社保药品销售。为此,有地方医保部门在医保准入时提出将药店放弃非药品经营作为医保准入条件之一。

然而,作为药品流通环节最贴近消费者的终端,若因医保因素限制其多元化经营,削弱零售实体药店提供增值服务的能力,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药品零售市场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为此,行业人士也多有谏言,希望能根据各地的情况实施差异化管理。

不过,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督促下,各地陆续取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的两定资格审查项目,改为直接对其进行协议管理,对医保定点机构的管理工作重点也从事前行政审批准入转向事中事后监管。是否能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成为管理者们积极筹备的内容。

为此,“建立药品和医保的衔接追溯系统”已登上了地方管理部门的日程表。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当地药店联盟开展号召药品零售企业“拒绝回收违法药品”倡议活动时,就曾透露年内要把药品的追溯和医保衔接并展开试点,尤其针对降糖类、降脂类药品等非法药品市场的“主力军”,通过追溯系统锁定药品流向,一旦在回收市场上发现,将对相应的医保卡采取一些限制措施。具体操作就是利用制药生产企业的原厂药品追溯数据,与医保药品交易购买行为数据进行比对,记录并鉴证医保药品交易购买行为的真实性,从而防止医保药品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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