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29 17:02:18作者:郑燕敏来源:医药经济报
地方医保目录出台进展
2017.8.18,湖北发布目录,9月1日起执行;
2017.9.4,福建发布第一批目录,9月12日起执行;
2017.9.28,青海发布目录,10月1日起执行,10月1日-12月31日为过渡期;
2017.10.20,甘肃发布目录,11月1日起执行;
2017.11.13,新疆发布目录,2010版目录同时废止;
2017.11.17,宁夏发布目录,12月1日起执行;
2017.11.22,贵州发布目录,12月22日起执行;
2017.11.27,西藏发布目录,2010版目录同时废止;
2017.11.30,上海发布目录,12月1日起执行;
2017.12.6,黑龙江发布目录,12月20日执行;
2017.12.28,吉林发布目录,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2017.12.29,河南发布目录,2018年2月1日起执行;
2018.3.1,北京发布目录,4月1日起执行;
2018.3.26,山东发布目录,4月25日起执行;
2018.4.4,江苏发布通知,4月20日补充98个新农合产品,7月1日起执行。
截至4月20日,共计15个省市出台地方医保相关目录,推出目录后,基本上当月或下月即执行。
出台省份经济概况
鉴于各省医保增补情况与医保基金结余有关,而基金结余又与当地经济发展指数、人均缴费及药品所做贡献有一定关联度,因此本文列举上述省份2016年GDP、年人均工资和区域药品总额(见表1)。
结合上述三个指标,可以把已出台目录的省市分为五个类别,具体见表2。
一是如北京、上海,三个指标均表现优秀;二是如江苏、山东,个人缴费中等、区域药品费用高、GDP高;三是河南、湖北,药品收入中等,个人缴费偏低、GDP高;四是如贵州、宁夏、新疆、青海和西藏,药品收入低、个人缴费中等、GDP低;五是如黑龙江、吉林和甘肃,药品收入中等偏下、个人缴费偏低、GDP低“三低”。以下每类别各选取1~2个省市作为代表分析不同样本医保目录变化情况。第一类北京、上海均选择,第二类选择山东,第三类选择药品收入高的河南,第四类选择药品和个人缴费相对好的贵州和新疆,第五类选择人均缴费相对高的甘肃。
典型省份目录对比(西药)
表3针对各代表省份目录中的西药部分。国家医保目录通用名2571个,其中西药1297个,31个西药医保谈判品种,共计1328个。各对照数均作为大致趋势参考。
两点启示
通过对已出台目录进行对比可获得以下启示:
1.无论是哪个类别的省份,均遵循国家目录的主体精神,把增加的通用名和31个谈判品种纳入各地方实地运作目录中。
2.个人缴费明显高的省份(如北京和上海)在产品支付上明显比全国宽松,表现在减少百余个品种的门诊支付限制,其他省份在支付上基本与国家一致。充分体现个人缴费与医保资金的关联度。
对比相应省份上版目录,原经济发达省份目录本来就多,因此相应增加的通用名数少,基本就是国家增加就增加,典型例子如上海、北京为自身增加。
(本文作者为上海医药战略发展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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