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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仿药创新壁垒 硝苯地平抢占重症高血压市场

发布时间:2018-09-27 12:36:02作者:本报记者 胡睿 发自北京来源:医药经济报

随着我国高血压患者的不断增加,高血压用药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但从临床用药情况来看,高血压用药仍然以进口药为主,本土制药企业的产品所占据的份额较小。以硝苯地平为例,虽然在我国已经有多个缓控释制剂上市,但因其在创新剂型的研究上还不成熟,硝苯地平控释片依然占据绝大部分市场。数据显示,2015年拜新同年销售总额为 37.77 亿元,占据92.97%的市场份额。而现代制药市场占比为3.22%,青岛黄海占比为1.68%,其它公司分享了剩余的1.68%。

“实际上,在硝苯地平的剂型创新上,近年来也有一些较大的技术突破,目前滴丸制剂在临床应用上有明显的优势。”近日,在“硝苯地平滴丸治疗中、重度高血压的上市后再评价临床研究总结会”上,山东众鼎嘉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翟蔚林解释说,硝苯地平属低溶解性、高渗透性物质,适合做成固体分散体,滴丸是固体分散体的典型代表。且滴丸易溶于水,提高了溶出度、溶出时限以及生物利用度,适合舌下含服。

滴丸多用于急症

会上,记者了解到,短效硝苯地平舌下含服,曾是治疗高血压急症常用的方法之一。但是自上世纪90年代,美国医学会杂志刊文反对用此方法,认为血压骤降引发严重并发症,国内专家很多也持此观点。但也有报道称,“SBP>150mmHg时,发生脑血管病的相对危险性是SBP≤150mmHg的28.8倍;DBP>90mmHg时,发生脑血管病的相对危险性是DBP≤90mmHg时的19倍”。这说明,高血压在家自我药疗,对于常规治疗血压仍无法控制的中重度高血压,应有安全有效的控制方式,预防高血压急症、亚急症,保护靶器官,减少心脑血管事件的发生,有现实需求。

事实上,经过多年临床实践的探索,对于“血压骤降引发严重并发症”的问题,近年来临床上也出现了较多的质疑。多数观点认为,严重不良反应一方面与剂量使用有关。特别是舌下含服20mg,为超剂量使用;另一方面与患者年龄相关。严重不良反应多发生于70岁以上老人,忽视老年人的用药规律。

为了给该药在临床的合理使用提供循证学依据,2015年5月相关单位启动了硝苯地平滴丸治疗中重度高血压的上市后再评价临床研究。试验采用随机、双盲阳性药物平行对照、多中心临床研究,实际入组病例485例,其中A组242例,B组243例,2018年3月10日结题。结论显示,硝苯地平滴丸5mg和10mg舌下含化给药,均能有效降压。在严格限制适应症人群、小剂量递增、规范给药的前提下,5mg未发现因血压下降引起靶器官损害等严重不良事件。而通过两次揭盲,证实了5mg硝苯地平滴丸舌下含化给药非劣效于10mg。

严格遵循GCP规范

主要研究者(IP)、北京协和医院副院长张抒扬表示:“药品上市后再评价对临床药物合理使用意义重大。通过对上市后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我们可以看到药物临床应用的真实表现。有了科学的临床对照研究试验,对临床实践能起到较好的指导意义,也为中、重度高血压患者安全有效降压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事实上,新药上市前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动物实验和临床研究后才能够被批准上市,但上市前的研究,无论从时间上还是从临床研究的数量上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如病例数少、研究时间短、试验对象年龄范围窄、用药条件控制较严等。因此,药品上市后再评价是药品上市前评价的延续,是全面评价药品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

“药品的上市后再研究不仅是药品临床价值的重要体现,也是发现改良型新药的重要途径,是药品注册管理的本质要求。”翟蔚林也指出,“从企业自身发展的意义上讲,进行再评价的企业,对其生产的产品可以有更加清晰的认识,从而可以规避潜在的风险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这不仅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企业的名誉,也是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我国已出台一系列有关药品上市后再评价的指导原则或管理办法,以规范、加强和推进药品上市后再评价的实施,体现出国家药监管理部门对药品上市后再评价研究的关注和重视。相信随着提高对药品上市后再评价内涵的认识,探索药品上市后再评价技术方法,定能使药品上市后再评价成为保障人们健康的有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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