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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专项检查第二类精神药品

发布时间:2018-09-21 13:50:31作者:袁飞来源:医药经济报

本报讯  为进一步强化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防范流弊事件发生,近日,江苏省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14家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一是工作部署,出台《关于加强特殊药品销售管理的通知》,明确专项检查内容、检查时间等相关要求。二是企业自查,企业对2014年以来所有第二类精神药品品种、购买方资质真实性以及药品流向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上报监管部门。三是开展检查,监管部门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对企业与第二类精神药品相关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储存销售、下游客户资质以及进销存数据上传“国家特殊药品管理系统”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目前为止,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14家企业100%覆盖。其中,自查发现问题2个、检查发现问题7个,均已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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