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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食药监探索给“小饭桌”发证

发布时间:2018-09-20 20:05:44作者:本报记者 刘正午来源:医药经济报

汕头食药监探索给“小饭桌”发证


小学生的午休和就餐问题,如今在很多地区不仅成为家长的困扰,也因为管理交叉,尚无国家或省级监管法规指导,许多民办的午托“小饭桌”没有取得合法的经营许可,成为法外经营之地。因为涉及不少学龄儿童,尤其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需求十分强烈。

“我们找了相关政府部门,特别感谢食药监部门给予的指导和帮助,让我们能够依法依规安全经营,保障孩子们的学习、休息和饮食能有好的环境。”日前,在汕头市金平区,某午托机构负责人吴蓥对《医药经济报》记者说。不久前,该机构获得了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经审核验收发放的《食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和《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责任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受到各方好评。

与其坐等文件,不如主动作为

汕头市食药监局局长吴楚斌表示,校外托管机构的食品安全风险最高,而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是食药监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与其坐等上级文件,不如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只要不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我们就干,要尽快把校外托管机构纳入我们的监管范畴。”

经过与各区县局充分研究讨论,2017年10月,汕头市局以食安办名义印发了《汕头市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汕头所有校外托管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对就餐人数50人以上(含50人)的,一律按单位食堂实施许可;50人以下的,实施备案登记。目前汕头市全部696家校外托管机构中,截至目前已有395家获得许可或备案登记。对备案登记机构,食药监部门也设置了一定的门槛,如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原料清洗设施、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洗手设施、三防设施、冷藏设施、留样冰箱等,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等,基本做到食品安全可控。

汕头食药监部门还及时将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登记的校外托管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并通报工商、消防、公安、教育、卫计等部门,让其他部门了解情况及时跟进,形成共管局面。

尚需顶层设计指导

对于汕头市对校外托管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管探索,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对汕头市的积极探索表示肯定,广东省局内部相关业务部门也在深入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并与兄弟部门形成监管合力。

采访中,记者发现近年来其他省在一些市区层面对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进行探索,汕头市局在监管探索中也感觉到有关监管制度需要顶层设计来指导,严格监管有利于校外托管行业健康发展。随着新时代的到来,托管机构或许更应该由“校外”转归“校内”,回归到社会公共服务的本质。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更多的关注和实践探索也会给涉及学生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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