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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械企业容易忽略的一件大事

发布时间:2018-09-20 17:38:38作者:CIO合规保证组织 黄绍乐来源:医药经济报

笔者最近接触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很多提到在产品注册证或生产许可证延续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甚至有无法延续申请,需要重新申请首次核发的情况。

经过漫长的产品注册阶段,通过了严谨的体系考核与许可核查,许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就像经历了寒窗苦读十余载,终于通过高考考上大学,然后就把那股严谨的拼劲抛诸脑后。待到证件有效期临近,才慌忙做准备,甚至有的械企连证件快到期了都不知道。

证件延续工作一旦没做好,后果很严重。最严重的当属辛苦取得的证件过期无效,需重新申请注册证首次核发和许可首次核发。这样提交的申请资料会繁杂很多,审核、检查的难度也比延续的要大很多。另外,重新核发的注册证和许可证是采用新的证件编号,这会对企业原有的包装、标识和销售造成很大的影响,所造成的损失,企业应该深有认识。

那么,如何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产品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的延续工作?

首先,应建立证件到期预报系统,责任部门可通过备忘录、日历提醒甚至专业的管理软件等方式,确保能提前知道有关证件的到期时间。

为避免需补充资料或申请和受理过程中的任何突发状况造成的延误,笔者建议至少提前9个月着手延续工作,提前7~8个月递交延续申请资料。如有重大变更事项,或有新的外部标准修订,则需要至少提前1年时间进行准备。

产品注册证延续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第十五条:“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注册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注册部门提出延续注册的申请。”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延续一般只进行资料性审核,不进行产品抽检或现场核查。对于注册延续的审核,一般关注以下几点:

1.产品是否有变化,与经批准的注册相关信息是否一致。

2.产品的分析报告,包括在用情况、市场反馈的质量信息、不良反应情况等。

3.如强制性标准或与产品质量相关的标准进行了修订,产品是否满足新修订的标准的要求。

如果产品或工艺发生了变化,或不能满足新的标准要求的,则应该及时进行注册变更。

生产许可证延续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第十七条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续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自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延续除了需要进行资料性审核之外,也需要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的内容依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对应附录,一般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岗,对医疗器械的相关法规、标准是否熟悉。

2.产品的检验方法与标准是否与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一致,企业能否施行所要求检验工作。

3.生产设施、设备、环境等硬件条件,是否与产品生产目前的规模相一致。

4.能否追溯生产过程与产品的相关信息,批号、物料编号的制定是否满足相关规定。

5.监视与测量装置是否有效校验。

6.生产工艺与经注册的是否一致,关键和特殊工艺是否经过验证/确认,是否定期进行再验证/确认。

7.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是否定期进行内审和管评,并对不合格项进行纠正整改。

以上只是笔者总结的经验之谈,企业应该落实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与相关法规标准方方面面的要求,方能迎刃而解。在延续工作之前,也应进行全面内审,查漏补缺。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的延续工作,更加考验的是企业的日常生产质量管理是否认真执行和不断改进。

综上所述,无论是产品注册证还是生产许可证的延续工作,都要求企业不断提高法规意识与质量意识。密切关注企业自身产品、内部管理与外部法规、标准的动态,并根据动态及时跟进落实,定期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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