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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28项药品全部零关税

发布时间:2018-09-20 16:19:19作者:记者 胡睿来源:医药经济报

本报讯 (记者 胡睿) 4月24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药品进口关税的公告》。

公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相关规定,为减轻广大患者特别是癌症患者药费负担并有更多用药选择,自2018年5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

根据进口药品最惠国暂定税率调整表数据分析,本次列出的一共有28个品规。其中,最惠国税率为6%的为氨苄青霉素制剂、羟氨苄青霉素制剂、青霉素V制剂、其他青霉素制剂、含有其他青霉素及具有青霉烷酸结构的青霉素衍生物或链霉素及其衍生物的药品、头孢噻肟制剂、头孢他啶制剂、头孢西丁制剂、头孢替唑制剂、头孢克罗制剂、头孢呋辛制剂、头孢三嗪制剂、头孢哌酮制剂、含有其他头孢菌素制剂、含有其他抗菌素的药品、含有维生素或税目29.36其他产品的其他药品、含有磺胺类的药品。

最惠国税率为5%的为含有重组人胰岛素的药品、含肾上腺皮混合或非混合质激素的药品、含有税目29.37其他产品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含有生物碱及其衍生物的药品;最惠国税率为4%的为含有青蒿素及其衍生物的中成药、其他含有本章子目注释二所列抗疟疾活性成分的药品、其他药品(混合或非混合,治病或防病用已配定剂量或零售包装)。最惠国税率为3%的为中药酒、清凉油、其他中式成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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