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20 15:04:08作者:杨成松来源:医药经济报
安徽发布2018年版医保药品目录
本报讯 为适应医疗技术水平和临床用药水平的提升,满足广大参保人员基本用药需求,日前,安徽省人社厅发布了《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8年版)》,将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与原有目录相比,新目录扩大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保障范围,新增了415个药品,将有利于减轻参保人员目录外药品费用负担。
新增药品415个
一直以来,安徽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分别执行各自的医保药品目录。随着新版目录的发布,安徽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统一。安徽省按照“补缺选优、支持创新、鼓励竞争”的思路,坚持以维护人民健康为目的,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专家多轮评审论证,最终2018年版药品目录产生。
据悉,该目录由凡例、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四部分组成,西药和中成药部分共收载药品2837个,较全省2010年版药品目录增加了415个,增幅约17.1%。新版药品目录包括西药1481个、中成药1356个(含民族药102个),其中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5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4个。
根据要求,定徽各地要严格执行《药品目录》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调整《药品目录》内品种、剂型和限定支付范围。凡属《药品目录》内的药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销。
各地制定管理规定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西药部分、中成药部分的药品区分甲类、乙类(民族药按乙类药品支付),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时不分甲类、乙类。中药饮片部分采用排除法规定了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参保人员使用目录内药品及目录外中药饮片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支付。国家免费提供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和国家公共卫生项目涉及的抗结核药物、抗疟药物和抗血吸虫病药物,参保人员使用且在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另外,各地还要制定药品目录用药管理规定,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系统和医疗保险药品使用监测分析体系,重点监测用量大、费用支出多且可能存在不合理使用的药品,对不合理用药、重复用药和药物滥用等行为,应明确违规处罚措施。
2018年版药品目录扩大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保障范围,有利于减轻该省广大参保人员目录外药品费用负担,有利于支持临床用药技术进步和医药产业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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