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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监督工作指南》试点在六省市启动

发布时间:2018-09-18 18:06:45来源:医药经济报

本报讯 (记者 李蕴明) 2月底,《中医药监督工作指南(测试版)》(以下简称《指南》)试点工作方案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挂网。根据《指南》要求,天津、辽宁、江苏、海南、四川、甘肃等6省市将于3月起启动中医药监督工作试点,并制订本省(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培训,并组织实施。根据试点时间的要求,10月31日前上报试点工作总结。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通过此次试点,进一步理清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整体思路,明确工作职责和监督内容,掌握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和要求。各地在开展此项工作时要本着“带着问题”、“寻找问题”的思路去试用,同时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指南》提供参考依据。

同时,各地要结合此次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本地区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提升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效能。在建立健全中医药监督队伍和提升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上下功夫,以此次试点工作为契机,加强中医药监督执法实践培训工作,增强监督执法人员对中医药监督执法的认识,掌握监督检查内容、方式、方法,提升案件查办能力,规范中医药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和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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