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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分类如箭在弦

发布时间:2018-08-30 20:58:13作者:本报记者 李蕴明来源:医药经济报

零售药店分类如箭在弦


近期监管部门和医药商业协会邀请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征求参与企业关于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试点的意见。有与会人士透露,有关部门正加快推进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进程,期望尽快形成成熟的全国适用的分类分级管理标准。

分类或简化

有多次参与讨论的业内专家指出,最新版本的《关于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分类分级管理意见》)最显著的调整是简化了分类分级的类别,由三类三级调整为二类三级。即将零售药店划分为两个类别:一类药店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二类药店可经营非处方药、符合经营许可范围的处方药和中药饮片。

对这一改动,有零售药店高管表示赞同,他指出,从个别先行城市试行的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设置标准看,除了企业负责人专业和学历的要求外,二三级药店主要区别在药师配备数量下限的1与2,等级间的差距不明显,或将影响分级管理的最终效果。

国金医药分析师彭婷也认为,未来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政策出台后,地方医保部门和CFDA或会进一步把资源偏向大型连锁药店,连锁化率有望进一步提升。

按照更新的《分类分级管理意见》内容,药店划分两类依据的标准是经营条件,如药店的经营面积、存储条件、药品供应能力和药学技术人员配置等内容。药店划分三等级依据的标准是经营服务能力,如经营条件、药品供应能力、药品可追溯管理水平、药学服务项目、药师配备情况等。

在药店的经营条件和服务能力上,连锁药店的资金实力、门店管理水平、仓储物流建设、人员储备等,将优于目前占比54%左右的单体门店。该政策实际出台,有利于大型连锁药店企业进行资源整合。

承接门诊药房有望

据透露,除了简化药店分类以外,更新的《分类分级管理意见》还增加了坚持服务医改、鼓励高评级药店承接门诊药房服务功能,支持高评级药店规范提供医保结算服务等内容。此前,备受关注的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药品零售信息和药店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在《分类分级管理意见》中亦有体现。

对此,有地方药品流通行业协会专家强调,通过零售药店分类分级,一方面提升药品流通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零售药店规范化经营;另一方面,利用零售药店点多面广、市场化运作的优势,能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和便捷。

从目前趋势看,零售药店分类分级将利好高评级药店,若真能实现网点布局、医保定点、医药电商等的倾斜,零售药店龙头企业成长空间将更大、投资回报较好。

彭婷分析认为,目前龙头企业通过并购提高市占率,并未显著加剧行业的竞争。原因一是在于药房的医保资质是稀缺资源,医保实则提高了行业的竞争门槛;二是药房的上游制药企业分散,药品本身又存在信息不对称,药房可以通过品种共建来提高毛利率。目前龙头企业异地扩张的主流方式是并购,和大量新开店相比,并购其实是减少行业内的玩家。因此,并购行为带来的集中度提升,并不会显著带来毛利率的下降。

有地方药品流通行业协会专家指出,零售药店分类分级要服务于医改工作,充分说明了药品零售业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零售药店在促进就业、拉动内需、创造财政税收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些年,零售药店倡导药品平价,突出专业化服务,在方便群众购药、平抑药品价格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零售药店分类分级,既是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工作。

当然,零售药店分类分级并非一劳永逸。按照目前获知的消息,零售药店分类分级将实行有效期管理——有效期限与《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一致。对此,有业内声音建议,可否把两者相结合进行。

无论如何,推进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已逐步从文件走向落地,药品零售药店若要在未来市场竞争中抢占先机,或可提前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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