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01 16:20:01作者:黄燕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经审核,认定《神经病学与神经康复学杂志》《骨科临床与研究杂志》《中国药物评价》《中华临床营养杂志》《中国合理用药探索》等5个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可发布处方药广告。
笔者以为,让医药广告逐步远离普通大众的视线,转而只面向医药专业人士等小众群体,是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改革举措,应为之叫好。
医药绝非普通消费品,具有极为特殊的属性,一是它关乎百姓的健康乃至生命安全;二是它不能由消费者自主选择(鉴于医药服务的高度专业性以及信息不对称),只能由医生或药师替其选择。通过大众传媒(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发布医药广告,势必增强消费者通过对号入座而自主选购医药产品的冲动,结果会助长其对药品的错用或滥用。
因此,笔者认为,但凡与治疗疾病相关的药品或医疗广告,都更适合在面向小众(医务人员、药师等)的专业媒体(如医学或药学专业杂志)投放,让专业人士替消费者做出合理的选择,遏制大量医药广告充斥电视荧屏的怪象。
同理,鉴于医药产品的特殊属性,在使用自动售药机时,也要慎之又慎,除了要加强药品有效期管理和质量管理,还要采取措施,防止消费者错购或乱购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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