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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招标碎片式开启

发布时间:2018-03-20 14:08:11作者:山东风轻来源:医药经济报

编辑说:3月8日,《佛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式下发。第二天,一份“关于征求对《肇庆市推进公立医院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改革试行方案》意见的函”在业内悄然流传。

38日,《佛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式下发。第二天,一份“关于征求对《肇庆市推进公立医院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改革试行方案》意见的函”在业内悄然流传。

集采平台采购分化

对比两地方案不难看出,2018年,相对于以往省级药品集中采购,这两个地级市已经处于“半集中”状态。佛山方案要求,将在省交易平台开设“佛山专区”,在省药品交易办法框架下创新佛山地区集采新模式。肇庆方案则更突出省内跨区域联合采购的特点,直接与深圳平台对接,但从预防垄断的角度,肇庆方案则鼓励该市医疗机构可选择深圳平台或省药品交易中心,那么在肇庆的药品采购将存在双轨并行。

从药品采购的组织方来看,各地均具备自己的特色:肇庆药品采购由市级的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具体牵头方仍然是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佛山药品采购则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负责。

20173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强医保经办管理职能。研究整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加挂省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牌子,整合并承担医疗保险管理、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也就是说,医保部门介入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是正常的。佛山不过是医保操盘药品采购的又一个案例。

药品至少降价30%

肇庆方案提出,实施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后,参与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总费用,比上年药品采购总费用下降30%以上。白纸黑字写在纸面上的30%以上的价格降幅,可谓全国罕见。而且按照现在各个省市发布的招标方案中价格联动的要求来看,深圳的价格一公布,必然成为广东省另外一地招标的参考价格。

佛山方案仿佛早就与肇庆方案达成了某种默契:“若中标厂家在同一年度其他季度药品价格低于佛山市中标价,佛山市竞价品种中标价将自动调整为新季度中标价。”“公立医疗机构发现佛山专区药品价格较高的现象,应主动通过阳光管理平台进行反馈。”       笔者认为,无论是设立采购专区,还是以GPO的名义采购,药品采购的主导权回归医疗机构已经成为业内共识,但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也是一种事实上的政府采购,如何把两者的关系平衡好、处理好,真正实现市场准入机制的深度改革,这条道路还比较长远。当年,深圳GPO要求药品采购总费用下降30%,令人大呼“受不了”。但从整体政策背景来看,价格的下降仍然是2018年的主旋律。

采购金额前80%入围

佛山方案要求,《药品采购目录》应当包括上年度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在广东省第三方药品交易平台采购总金额排名前80%以内且覆盖医疗机构数量多的药品(奇异剂型和奇异规格的药品除外)、常用低价药、妇儿专科药、急救抢救药,以及市场供应短缺药品。肇庆方案也明确提出:采购药品范围原则上包括上一年度全市公立医院在省平台采购总金额排名前80%以内的药品。

而对于未纳入采购范围的药品,佛山方案的原则是由公立医疗机构按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相关规定采购。采购总量不能超过上年度本院实际用药总金额的10%,所有采购信息需在阳光管理平台上备案。肇庆方案则复杂一些,需要经过市药事专家委员会遴选,由市卫生计生局审核并报深圳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列入《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后,方可纳入肇庆市采购范围。

肇庆药品采购虽然鼓励医院选择省平台或深圳平台,但不难看出,无论是用药范围还是平台建设,肇庆药品采购跟着深圳走的态度比较显著,省内跨区域联盟的味道也更加浓厚。

笔者十分赞同业内专家老坏说过的这样一段话:“药品和药品质量的特殊性使得药品行业具备相当程度上无法压缩的刚性成本,这也决定了必然有一个保障药品质量和服务所必需的药品价格平衡点,药品价格不可能无限压缩。”

总体来看,广东药品采购多种模式并存基本上意味着,采购主体将加大筹码,同时议价能力(降价幅度)会逐步加剧提升,以市为单位组团带量谈判,以市场容量为底牌,2018年广东药招碎片化时代已经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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