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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药经济报 200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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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川:药店夸大药品疗效被罚5万元

      据媒体消息,日前,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一分局对银川市一医药连锁总店夸大药品疗效的虚假宣传案件进行了处罚,依法对该药店罚款5万元。

      去年3月26日,银川市某医药连锁总店的工作人员在店内散发傲勃胶囊宣传单,其内容夸大疗效。工商执法人员发现后,随即对所宣传的药品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某医药连锁总店不能证明其所发布广告内容的真实、合法、有效,为此工商部门决定立案查处。

      依据《广告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价格、质量、等级、制作成分、性能、用途、有效期、生产者、产地、售前售后服务等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张贴、散发、邮寄引人误解的虚假产品说明书、产品介绍和其他宣传材料。执法人员以此为突破口,经过长时间的内查外调,最后依法对该医药连锁总店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以净化药品广告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短评】规范经营是所有药店都必须遵守的底线。虽说是底线,但总有药店对这条底线频繁碰触。只有提醒消费者,任何一种药品都不可能包治百病,选购药品要慎重,遇到与药品宣传或说明不相符的要及时投诉到相关部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菲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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